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现将《歙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歙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9日
歙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五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县教育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70所,在校生46651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15.49%,高中毛入学率达97.93%,本科达线率、录取率连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71%,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62.71%,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82.94%。
二是城乡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完成全面改薄,1个项目建设和18000余台设备采购,完成校舍维修、学前教育等建设项目293个,新建、改扩建面积达31.12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3.17亿元。乡镇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覆盖率均达100%。在线课堂教学实现常态化,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高于省定目标。丰乐小学、丰乐示范幼儿园和黄潭源行知幼儿园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620个,幼儿园学位720个;对桂林、王村、金川等学校进行扩容改造,全面消除大班额。织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护网,学校安全岗、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与县公安局联网、“明厨亮灶”等覆盖率均达100%。城区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烟花爆竹禁放、防溺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校园欺凌、整治“校闹”等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教育综合改革成果丰硕。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9所学校被评为省市级“绿色学校”,49所学校被评为县级“平安校园”,其中39所学校获市级“平安校园”动态评估。建成县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6家(其中省级1、市级5家)。建成市级校外劳动教育基地2个。
四是教育民计民生持续改善。大力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全面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2016年以来累计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1814人次,发放资助金2905.28万元;免除22943人次中职、高中学生学费2752.97万元;没有一位学生因贫失学辍学。关爱留守儿童,每校都建有“留守儿童之家”。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完成城区学校学区划片招生改革。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
五是师资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人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优化教师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扎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县域教师培训整体推进“345”模式》获省级典型工作案例一等奖。《中职教育行知模式的理论与实践》荣获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优质课获奖600余人次,教育教学论文获奖800余人次,“一师一优课”获奖4500余人次。评选出最美教师118人,优秀班主任98人,受省级以上表彰5人,2019年歙县教育局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涌现出方源辉等一批扎根基层、德艺双馨的好老师,为全县教育提供了坚强支撑。
六是教育系统党建全面加强。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撤销教育局党委,设立县委教育工委。理顺隶属关系,将乡镇学校党组织调整为县委教育工委管理。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有学校党组织全部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其中1所学校党组织被评为黄山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加强校园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整改任务。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新的更高期待,对教育的需求更加多样,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必须深刻认识新阶段的属性特征,深刻理解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平教育的新需求,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清醒认识当前全县教育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盼。主要表现在:整体发展不够充分,与江浙沪等发达地区相比,我县教育存在着不小差距;教育结构不够平衡,学前教育短板有待补齐,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紧张;城乡发展不够均衡,城区教育资源相对紧张,农村学校“空心化”和城区学校“收不下”的两极分化问题比较突出;育人模式不够丰富,学校内涵建设、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待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要,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校园安全保障措施仍有提高空间。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立足省情市情县情和歙县教育实际情况,坚持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尊重规律与大胆创新相结合、面向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对未来五年我县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总体设计,推动我县教育不断朝着公平高质量的方向前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以及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初心和使命,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弱项,激发发展活力,不断构建和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内涵发展、中职教育融合创新、终身学习体系完善的工作格局;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5%;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
——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
——普通中小学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取得若干专业能力证书比例达到60%以上,就业率达98%以上,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就业质量高。
——义务教育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60%;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达专任教师数的65%,其中双师型教师达7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全市平均值。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进教材。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严把教材质量关。进课堂。通过思政课、主题班队会、主题团课、专题读书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和教育培训,把学校建成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进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指导歙州学校、紫阳学校和育鸿学校继续加强党建工作,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教育的全覆盖。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西方的、宗教的教育理念渗透。
2.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突出思政课的关键地位,实施思政育人育心工程。加强思政课程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创新授课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在保持思政课必修课程设置相对稳定基础上,结合中小学各学段特点探索建设必修课加选修课的课程体系。加强各类课程思政建设。深度挖掘所有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各环节。建好1个德育工作室和5个思政教育名师工作室,打造10所课程思政示范学校,推出50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加强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在核定编制时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加强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和培训。探索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聘请本地域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定期到中小学讲课或作报告。健全中小学思政课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办好全县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等。探索设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调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3.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实施德育铸魂行动,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构建德育体系。巩固提升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果,构建大中小学德育教育有效衔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立德树人覆盖到课上课下、网上网下、校内校外,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深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全面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等主题教育,尊敬国旗国徽,组织开展“童心向党”等多种形式的德育活动。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健全评估标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落实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国家和省级标准,建立县级评估标准。
4.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抓实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行动,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更好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学生体魄强健工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强化对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测评,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教会学生健康知识,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定期举办校园足球联赛,推荐优秀足球队参加省市足球联赛。办好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发挥全国足球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鼓励各校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每年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送优秀节目参加省市展演。开展高雅艺术、戏曲、徽州文化、新安医学进校园活动。积极争创省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鼓励和支持每名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做好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劳动实践育人计划。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推动劳动教育课程化,落实国家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确保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中职学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劳动育人途径和方式,发挥好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基地、研学旅行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打扫、校园绿化、环境美化、图书整理等集体劳动,每年有针对性地教会学生1至2项生活技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做好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工作。加强新时代学校国防教育,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建立全社会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家庭实施、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工作内容。依法落实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完善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教职工业务培训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二)坚持强基固本,构建高质量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激发办园活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2024年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项目。推进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项目建设和乡村幼儿园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有序发展小学附设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十四五”期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95.7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70%。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坚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落实国家和我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最高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安心托幼”工程实施。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努力办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全面实施《歙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义务教育集团化覆盖面达到100%,按照乡村振兴和城镇化规划前瞻布局城镇学校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学校扩容提升改造工程的项目建设,扩大城区学位供给。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办好农村寄宿制初中,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紧密一体型教育集团”的试点工作,优先保障城乡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十四五”歙县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保障。全面消除超标准班额现象。推动优质教育集群发展。优化城区优质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集团建设,健全“结对帮扶型教育集团”的办学模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力争早日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3.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进一步发挥高中教育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构建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歙县中学开设“全寄宿制创新班”、歙县二中与合肥六中联合开设“卫星班”。深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深度挖掘高中学生学业评价系统、新课程新教材管理应用系统作用,常态化开展高中教学视导,持续加强高考命题研究,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和社会化力量,实施好新课程,使用好新教材,积极推进新高考改革。
4.推动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积极推进职普融通,打响行知牌,做强徽文章,办好行知学校,提高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完成中职学校达标整改的任务,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行为,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指标体系,整合现有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整体布局,促进行知学校向省颁A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发展和县政府“双招双引”签约职教发展项目落地。深化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推动校企合作、创新发展,探索现代学徒制,落实1+X证书制度,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和支持行知学校加强院校合作,走中高职贯通之路,加快建设非遗教育、徽派古建、机电数控、旅游服务、制茶园艺、会计电商、智能信息等特色专业。落实校企合作班招生、管理制度,围绕主导产业承接举办本地社会培训,培养我县本土特色产业人才。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建立校企互兼互聘、双向流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建共赢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参与构建长三角职教共同体。积极推进“老有所学”暖民心行动落地见效,不断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教育体系。
5.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明确办学定位。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办学,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督促指导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招收学生,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依法落实社会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资产管理。督促民办学校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定期清查并公布资产,规范民办学校投融资路径,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挪用、抽逃学校资产。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民办教育督导,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探索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
6.推动特殊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着力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程度。完善教育体系。全面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育服务,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在100%。逐步提高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保障水平。改善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办学条件,配齐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加强对有残疾儿童教学任务的学校和教师培训培养。强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卫健、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医教结合体系,强化专业人员配备和合作,采用教育、医疗、康复等综合方式,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对残疾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补偿身心缺陷,挖掘学生潜能,使每一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得到康复并全面发展。
7.持之以恒推进教育公平。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百姓,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随迁子女政策。加快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儿童“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落实就地参加中、高考和“籍随人走”政策。持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落实好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障教育机会均等。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健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制,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尝试中小学网上报名、招生录取,加强报名信息校验审核,巩固治理“择校热”成果,严禁择校、借读等违规行为;坚持“阳光分班”,推广统一电脑均衡分班模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摇号入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推动乡村教育振兴。贯彻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严格落实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做好相对贫困学生多层次资助工作。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推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加强涉农职业教育,加快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培养。
(三)坚持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坚决纠正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合理安排高中作业时间,探索有效性作业布置。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2.引导学生健康生活。扎实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继续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教室光环境达标、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家校联动等6大工程。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教育学生不长时间看电视,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确保测试率达100%,合格率达96%以上,力争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秀率逐年上升。
3.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落实市教育局课后服务指导性文件,支持中小学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和优化课后服务工作经费补助办法。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4.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巩固深化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回头看”活动成果,对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关停各类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动态更新黑白名单,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培训内容不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坚决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
(四)坚持智慧发展,推进“互联网+教育”融合创新
1.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按照“乡村先行,城镇试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全县中小学建设智慧学校。利用大数据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引导校园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到2025年,全县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学点智慧课堂实现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全部建成智慧学校。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
2.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强化“三通两平台”应用,用好优质数字资源,落实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实现数字资源、优秀教师、教育数据以及信息的安全有效共享。用好中小学师德师风评价系统,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中小学综合评价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专业性,科学引导学校内涵发展。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
3.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迈向创新发展,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规范推进智慧教学智能终端及配套系统配备,推动智能教育教学设备普及应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教育大数据应用,依托黄山市中小学学业评价系统,常态化生成、分析学生学习情况,运用新课程新教材管理应用系统,为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符合个性发展的生涯规划。适时建设个性化学习系统,为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科学指引,努力形成三套系统应用合力。逐步打造科学完善的教育大数据应用平台。
(五)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师生安全
1.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保障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全县学校“三防”建设水平。着力强化学校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及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舍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教育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师生防灾避险能力,建设平安校园。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强化校园欺凌、危险化学品、暴力恐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治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教育及公安机关联网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均达100%。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视频厨房”全覆盖,提升学校食堂A级评级数量。
2.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决策和舆情应对能力。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和治安岗亭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警务室或治安岗亭民警联系中小学幼儿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及时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人人有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机制。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长效化工作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专门机制,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3.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事故报告、处置、协调机制,健全县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加的事故处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推动依法治理“校闹”。
4.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强化校园卫生消杀,按需储备防疫物资,持续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健全家校联动机制,督促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
(六)坚持正确方向,着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1.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科学、完整的教育评价体系,落实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2.改革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引导不同类型学校科学定位。推进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
3.改革教师评价。学陶师陶研陶做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强化一线学生工作。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和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岗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4.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构建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建立更科学公正的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坚持“零起点”教学,从严控制考试次数,优化考试内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5.改革用人评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引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七)坚持强师铸魂,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根本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每年师德建设月(9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挖掘歙县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弘扬“最美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与高尚品德,塑造教师群体良好社会形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使用全市师德考核网上评价系统,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搭建校长培养梯队,加强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干部人才库。加大校长管理培训、挂职交流力度,办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资格及提高培训班,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进一步明确校长职责,实行任期制管理,完善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县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完善校长培训体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校长大胆探索,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创新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县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新教师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教师继续教育覆盖率达95%以上。发挥好教育“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研修培训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教师基本功、优质课联赛。进一步推进全县“名师培育工程”,加大县级“名师工作室”筹建力度,逐步做到学科全覆盖。积极运用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4.深化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在县域范围内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深化中小学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足配优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师资,以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资。落实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制度,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完善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落实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分类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
5.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等重点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6.补齐薄弱地区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偏远山区学校、城乡寄宿制学校、薄弱学校实施编制特殊倾斜政策。提高农村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国家部署,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为乡村教师配备文化生活设施,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八)坚持“融杭接沪”,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格局
1.深入推进交流合作。深化杭州市余杭区和歙县教育沟通联络,继续按照股室结对关系,深化交流,充分学习借鉴杭州市余杭区在素质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课后服务等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作法。深入推进校际、校地、区域之间的联合互动,探索实行顾问指导、技术咨询、挂职兼职等柔性引才机制,在公平高质量的教育长三角一体化中更多分享合作红利。
2.加大教育开放力度。按照《歙县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开展联合教研,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未来5年,率先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师资培训、教育“名师工作室”合作、研学精品项目打造等领域深化协作、重点发力。
3.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基础教育重大问题协商共建机制,形成共同价值理念的联合推动模式。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通过开展相关师资培训和管理干部异地交流任职等,着力培养后备人才。联合开发区域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
(九)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妥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根据统一部署,基本建立具有符合歙县县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指导普通高中加强教学研究和学生发展指导,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大力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建立适应新高考形势下的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模式。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水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定我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快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依托“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建设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社区大学。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打造学习型社会,建设“书香歙县”。持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开展新市民教育、现代农民教育,对市民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道德等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进一步办好老年大学,实现“老有所学”。
2.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进一步发挥教研工作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的重要作用。完善教研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加大教研机构专门设置、专项编制和经费支持力度,明确教研机构职责,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中间,扎实做好推进县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深化教研工作改革。根据不同校情、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教团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出台并落实《歙县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管理。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探索引入高等院校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探索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优化教研队伍年龄结构,保持教研队伍充满活力。加强教研员培训,建立教研员全员培训制度。组织教研员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加强命题研究与实践,加大命题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探索建立跨县(区)合作命题机制。
3.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精简审批事项。对县教育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系统清理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方便学校和群众办事。推进网上办事。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力度,推进事项材料电子化,优化流程再造,涉教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加强服务公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督导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健全完善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学校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党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工作格局。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以学校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管理体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继续单独设置中小学党组织,保证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组织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鼓励创建“一校一品” “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开展好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会。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坚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以抓好教育系统意识形态8项工作为重点(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加强对教材、教辅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学校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加强对局机关和学校(园)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加强研学旅行管理;严禁宗教向校园渗透;加强教育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坚持抓舆情分析、抓形势研判、抓决策应对、抓方向导向。既管好课堂,又管好课外,既管好网上,又管好网下,坚决防止和清除各种错误政治思潮、分裂主义、宗教活动对学校的侵蚀,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二)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支撑体制
1.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争取中央及省对我县偏远山区相关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偏远山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
2.完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体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按照各级各类教育办学特点,落实省级各类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教育经费支出向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支出倾斜。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性资金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和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健全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和管理体系。
(三)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
1.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和教育督导方式方法。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完善督学管理制度,提高督学履职水平。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与完善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访督导、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教育督导机制。加强教育督导研究。
2.依法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督导。健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制度,重点督导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乡村振兴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特别关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确保重大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组织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开展重大教育突发事件督导。
3.依法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的督导。加强对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的督导。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并举,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实现学校督导常态化。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督导工作,大力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估,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原则上,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
4.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聘任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县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按照学校数、学生数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原则上,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部分学生数较多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完善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扎实做好分级分类培训工作,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把督导结果作为对当地政府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特重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四)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1.健全责任分工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统筹功能,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完善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区域教育发展协作机制,有关部门结合我县教育规划,将涉及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本系统规划。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研究解决教育事业发展重大问题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汇聚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合力。
2.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建立教育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审计督查,形成监测评估合力。教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和审计调查督查,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建立督查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