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08-00110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8-16
发布机构: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8-16
生效日期: 2022-08-16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解读: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4:56 信息来源: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2022年8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歙办秘〔2022〕49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要求,我县需编制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4月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2年5月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8月12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编制目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提高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避免或减少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预案主要内容

《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案衔接、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预警、信息报送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等部分组成。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结合实际,将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III级)。

歙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由歙县县长任总指挥,副县长任副总指挥,下设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协调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担任,日常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期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和要求。

专项工作组由应急管理、公安、财政、资规、生态环境、自来水公司、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健、气象、通信、宣传和战区(武装)等有关部门负责应急管理或水源地管理的工作人员组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根据本预案或各种部门预案,组织开展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五、关键词解释

下列专用术语适用于本预案。

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不同,可分为河流型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

3.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4.水质超标

指水源地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的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可根据物质本身的危害特性和有关供水单位的净化能力,参考国外有关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环境保护署等)规定的浓度值,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或依据应急专家组意见确定。

5、流域性水污染事件

指水体的富营养化。当藻类大量生长时,这些藻类常在下风头水面漂浮形成一层蓝绿色或红黄色的水花或薄膜-湖靛。虽然藻类生长很快,但因水中的营养盐被用尽,它们也很快的死亡。藻类大量死亡后,在腐败、被分解的过程中,也要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并会上升至水面而形成一层绿色的黏质物,使水体严重恶臭。而造成水华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还是水域沿线大量施用化肥、居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大量排入江河湖泊,致使江河湖泊中氮、磷、钾等含量上升。

6、固定源

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或可能因突发污染事件对饮用水水源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固定风险源,包括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及运输石化、化工产品的管线、污(废)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品仓库、装卸码头等。

7、流动源

指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其他影响饮用水安全物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亦为流动污染源。

8、非点源

指各种农田和各种农业措施以及潮汛和水灾引起的大面积污染。

六、咨询电话

如有对《预案》不理解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王震华

咨询电话:0559-651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