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08-0001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通知,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机构: 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8-02
生效日期: 2022-07-0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爱卫办〔2022〕19 号 词: 关于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歙县行动实施方案》,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歙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 2022年创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乡镇的目标,逐步推进全域创建,现就我县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爱卫办 发布时间:2022-08-02 09:26 信息来源: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歙县行动实施方案》,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歙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歙办发〔2022〕4号)文件要求, 2022年创成不少于1个国家卫生乡镇的目标,逐步推进全域创建,现就我县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及以前创成的省级卫生乡镇,均可申报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附件1)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乡镇向县爱卫会提交申请报告。

(二)申报乡镇创建工作汇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三)申报乡镇的相关基础资料,包括建成区范围、地理位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所含社区、村的名单,辖区规划图和交通图。

(四)国家卫生乡镇24个数据评价指标县级证明和佐证材料(文件和数据等)。

三、创建流程

(一)评审流程:经县级初审、市级初评,对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向省爱卫会推荐。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暗访、综合评估,同时接受全国爱卫办暗访抽查。抽查不达标准的乡镇将不予命名,对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由全国爱卫会集中命名。

(二)资料准备: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于2022年9月20日前上报县爱卫办。同时按照创建标准7大项39项内容24个数据评价指标的要求,整理近三年(2020-2022年)的建档资料。

(三)现场准备:申报国家卫生乡镇的要对照创建标准,常态化开展全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小餐饮、理发店、小旅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达标整治和创建氛围营造等。县爱卫办联系人:胡莹莹,电话:6512478,邮箱:sxcwb2018@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是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符合创建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其他乡镇要根据各类卫生创建标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创建工作,推动我县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统筹,补齐创建短板。要把卫生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健康村镇建设等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创建的乡镇要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标准,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村居、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七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宣传卫生创建的重要意义,倡导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动手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主动参与各项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创卫工作“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附件:1.符合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名单  

2. 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

3.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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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4日

19关于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