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歙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一、出台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三五”时期,我县残疾人事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各项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7月8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2年1月15日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2022年 5月11 日市政府办印发的《黄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
3.《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皖政〔2022〕4号);
4.《 黄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黄政办〔2022〕21号);
5.《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歙政〔2021〕22号)。
三、起草过程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22〕4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黄政办〔2022〕21号)下发前后,县残联多次赴乡镇、村及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面向基层残联和残疾人代表征求意见,并在综合调研情况和反馈意见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前期已两次通过公文平台和黄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2022年6月14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县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修改,书面征求县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共征求到21条意见建议,采纳14条。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斟酌、充分吸纳,形成了送审稿。7月5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歙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歙政办〔2022〕7号)。
四、总体框架
《规划》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指标共11项,包含5项预期性指标和6项约束性指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紧扣“一个主题、两条主线”(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提出4项主要任务,设置9个重点项目专栏。
4项主要任务中,前三大任务为依次递进关系,在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康复教育等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部署具体任务措施,让残疾人生活得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品质。最后一项任务以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目标,提出为残疾人构建更加友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部分为实施保障。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责任落实和绩效考评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五、主要目标
“十四五”全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新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实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得到更好照护。多层次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有效提升。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规划》不理解之处,可向歙县残联办公室具体咨询,电话:0559-6522811,联系人:方春苗(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