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9-00077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通知,TXT,婴幼儿 发文日期: 2024-08-21
发布机构: 歙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9-28
生效日期: 2022-05-0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内容概述: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性: 有效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作者:歙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8 15:55 信息来源:歙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1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