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黄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修订)》和《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法定程序。列入《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内容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严格目录管理。根据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和《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对列入《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县司法局初审后,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报送工作,确保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同时,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1.《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2.2022年度制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申报表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 3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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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歙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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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歙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6月 |
2 |
《歙县“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6月 |
3 |
《歙县“十四五”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6月 |
4 |
《歙县“十四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2年6月 |
5 |
《歙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2年4月 |
6 |
《歙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2月 |
7 |
《歙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2年6月 |
8 |
《歙县“十四五”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6月 |
9 |
《歙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
县残联 |
2022年6月 |
10 |
《歙县“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 |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2年2月 |
11 |
《歙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2年6月 |
12 |
《歙县202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3月 |
13 |
《歙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7月 |
14 |
《关于进一步深化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打造“新安山居”品牌的实施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4月 |
15 |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县林业局 |
2022年4月 |
16 |
《歙县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方案(2022-2025年)》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4月 |
17 |
《歙县经济开发区常态化开展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2年4月 |
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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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计划制发时间 |
起草制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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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歙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6月 |
2 |
《歙县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9月 |
3 |
《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施良好开局若干政策》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3月 |
4 |
《关于工业企业零增地扩能提效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2年5月 |
修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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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歙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2年8月 |
2 |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管理体系的意见》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2年8月 |
3 |
《歙县实行特殊群体乘坐城市公交车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2年8月 |
4 |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6月 |
5 |
《歙县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 |
县林业局 |
2022年7月 |
6 |
《歙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
县林业局 |
2022年7月 |
7 |
《歙县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
县司法局 |
2022年5月 |
8 |
《歙县政府合同检查制度》 |
县司法局 |
2022年5月 |
9 |
《歙县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4月 |
10 |
《歙县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4月 |
11 |
《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2年11月 |
12 |
《歙县促进外资外贸发展若干政策》 |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
2022年11月 |
附件2:
2022年度制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
单位(盖章): 报项时间:
拟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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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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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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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送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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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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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主要包括必要性,主要内容,主要依据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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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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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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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主要领导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