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解读:《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印发《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县“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就起草背景、过程、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立足中国国情,拓展国际视野、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评价重点、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改革政策文件,从企业全生命周期视角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角,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构建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反映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安徽省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已连续4年出台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今年,1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含18个营商环境重点指标领域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一致;3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与省对应,印发《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4月18日,我县印发《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包含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纳税服务、办理破产、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获得用水用气、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6个领域154条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 2月22日,县政府办(营商环境办)印发《关于谋划拟定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要求由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开办注销、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和市场监管领域;住建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和获得用水用气领域;供电公司负责获得电力领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不动产登记领域;税务局负责纳税服务领域;法院负责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领域;财政局负责获得信贷和政府采购领域;人社局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发改委负责招标投标和包容普惠创新领域;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政务服务领域认真阅研《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精神,力求在拟定对标提升举措过程中,加强与市对应部门联系,做到真正摸透上情,吃透县情,制定举措做到务实管用,落地生效。上述各单位起草各对应创优营商环境领域对标提升举措后,报县政府办(营商环境办)汇总审核,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在企业开办注销领域,构建优质高效、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新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集成化“一网办理”,1个环节、1套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2022年底前争取达到全国标杆水平。
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点、堵点,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限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实现数据共享,杜绝“体外循环”。3月底前在审批便利度上有显著提升,6月底前达到先发地区水平。
在获得电力领域,进一步推进电力报装简审批、降成本、优服务,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三零”“三省”服务,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便利度居全省前列。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坚持“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全面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事材料只减不增,流程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服务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在纳税服务领域,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优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征纳成本明显降低,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纳税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在办理破产领域,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健全府院联动、破产管理人管理等机制,强化破产审判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破产审判难点堵点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2022年底前力争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居全市法院前列。
在获得信贷领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九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强化,银行信贷服务更加精准有效适应市场主体需要,获得信贷便利度进入全省前列。
在执行合同领域,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法院审判执行结案率及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在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聚焦技工大县向技工强县发展,组织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022年底前争取达到全市标杆水平。
在政府采购领域,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进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建设,推动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创优营商环境。
在获得用水用气领域,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水平,坚持工作专班顶格推动,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在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限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实行全程代办,实现数据共享。3月底前在审批便利度上有显著提升,6月底前厘清收费边界,取消报装费、开口费、开户费、接入费等相关收费,9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举措,10月底前达到先发地区水平。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效和便利度居全市前列,2022年底前争取达到全省标杆水平。
在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进一步清理招标投标领域不合理限制,严禁设置招投标隐形壁垒,优化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在政务服务领域,以服务人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县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继续位居全市前列,2022年底前争取达到全省标杆水平。
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显著提高,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品质显著提升,积极争创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有明显的提升,2022年底前争取达到全市标杆水平。
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建立,企业便利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水平力争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在包容普惠创新领域,聚焦创新驱动,奋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持续向好,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
四、创新举措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印发《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同时,成立县领导为组长的创优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
4月27日,县政府办(营商环境办)印发《歙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清单化闭环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每月月底前向县营商环境办报送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日常工作落实中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反馈。加强监测评估,县营商环境办和县政府督查室要通过“四不两直”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责令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并加强工作监测和落实。跟进监督问责,加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涉及干部的责任和作风问题的,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月11日,县政府办(营商环境办)转发《黄山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重点任务清单及各指标领域常态化对标提升举措清单的通知》,要求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班对照《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加强与市对应部门联系,围绕市级169项(包含县级154项)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重点任务,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每月调度各指标提升工作进展、评估督促工作落实;并围绕37条指标领域常态化对标提升政策举措逐项对照标杆举措,找缺补差,力求学深学透,做好经验转化;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六、关键词解释
营商环境: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企业全生命周期视角: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五阶段全过程,设置15个指标,反映参评城市的投资贸易便利度和长期投资吸引力。设置开办企业、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15个指标,衡量中小企业办理单个事项的便利情况。通过对相关指标领域的评价,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优服务。
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角:着眼企业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与企业营商便利密切相关的政府监管、政务服务、城市品质,设立3个中国特色指标,衡量中小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城市高质量基本面和水平。
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在开展多批次营商环境评价的基础上,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价工作机制,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第三方评价团队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问卷填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部门深度参评与企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数据分析与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数据收集采信机制。获取更全面的营商环境数据信息,力争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审视各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状况。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不理解之处,可向歙县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股具体咨询,(联系人:方一超,电话:6511855;邮箱shexiand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