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03-0014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意见,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3-01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3-01
生效日期: 2022-03-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办〔2022〕1号 词: 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1 15:56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歙政办〔20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已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

 


 

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稳企增效工作,奋力实现首季开门红,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企业融资支持。2022331日前,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等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或制造业企业新增有效订单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新增500万元以上贷款,且贷款期限满1年(含1年)的,由市场主体注册地财政给予贷款主体1年的1.5%贴息补助,并给予贷款银行1年的1%放贷补贴;对于担保费率低于1%的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地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年的1%担保费补贴。以上奖励标准贷款计算基数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联系电话:653090065186626525207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对县内中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歙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有县外企业工作经历且2021年未在歙县企业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按800/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59-6514589

三、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收。2021年度产值超2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1000万元,2022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15%的工业企业,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2万元;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4万元;2021年一季度产值无基数的新投产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4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的在库规下工业企业,每新增5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6525207

四、推动工业企业增产投入。2021年度产值超2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 年一季度进行电增容的工业企业,由县财政按内外部工程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在不高于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不高于上年同期企业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的前提下,对2021年度产值超2000万元或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500万元,2022年一季度用水、燃气用量同比增加的工业企业,由县财政按照实际增加用量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6525207

五、加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免申即享。鼓励我县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减免在孵科技型企业租金。对2021年度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2022年一季度技改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5%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新增投入300万元奖励4万元;2022年新上技改项目的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每投入300万元奖励企业2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65276706525207

六、鼓励外资企业加大投资。在有实际到位资金的外资企业中,对2022年一季度所到外资超过100万美元的按一美元0.01元补贴,超过500万美元的部分按一美元0.02元补贴,制造业类补贴标准提高20%。(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电话:0559-6512274

七、支持外贸企业做强做大。2022年一季度进出口超过1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15%(含)的生产型外贸企业或依托本地生产企业成立的贸易企业,增量部分给予一美元0.03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电话:0559-6512274

八、促进商贸企业稳销稳供。鼓励商贸企业开展展示展销等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对在库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企业2022年一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同比增量位于全市行业前10位的,限上或达到限上标准的餐饮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额同比增量位于全市前20位的,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在库限上零售、住宿单位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同比增量位于全县行业前5位的,限上批发、餐饮单位一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15%以上,且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量位于全县前5位的,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零售、住宿限下样本单位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25%以上,批发、餐饮限下样本单位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入限的商贸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5%以上,且纳入限上统计或达到限上标准的电商企业(含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9-6510317

九、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黄山人免费游黄山”“安徽人游黄山优惠”“徽莱名店名厨进社区(街区)”等活动,全县A级景区参与“‘助力冬奥会 一起向未来黄山市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活动。积极响应全市发放总额3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助力文旅经济发展活动,鼓励游客和市民在县域参团旅游,在县域内景区景点、民宿、星级饭店、电影院、书店、文体演出等场所消费。完善设置会议组织奖、赛事活动奖、研学旅行及疗休养组织奖、自驾游组织奖、高铁团队奖等,扶持激励旅行社、酒店等旅游企业组织游客夜宿歙县,推进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0559-6511110

十、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含)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量每1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规下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由县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新入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省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居全市前10位的仓储及物流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59-6519276

十一、鼓励建筑企业尽快开工复产。20223月底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对2022228日(含)前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节前正常水平且正常施工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或者2022年一季度在库、入库的建筑业产值或建筑业产值增幅,在全市排名前30位或在全县排名前10位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由市、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加分(不重复加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59-6512497

十二、全力做好为企服务。加快涉企财政资金拨付,2021年度涉企资金原则上3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2022年度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的,原则上20224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开展新春访万企 助力解难题活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线上依托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和12345热线,线下依托信访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等,完善四送一服和驻企服务清单式、闭环化诉求收办机制,及时解决企业诉求。(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联系电话:0559-65118556518662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责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申报办法)并负责政策落实。本政策涉及奖补资金除已明确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外,其余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驻歙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的通知.docx,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