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02-00081 信息分类: 其他形式发布实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其他,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2-23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2-23
生效日期: 2022-02-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江志伟作发布 性: 有效

【政策吹风会第1场】《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3 10:20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2月23日

发布主题:《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地点: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发布单位: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人:歙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江志伟 

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江志伟作发布,并答记者问,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新年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领导、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各界以及新闻界的新老朋友们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的《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经2021年12月25日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年前以歙政办〔2021〕27 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歙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将在今年1季度启动第四届县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现在,我就有关情况作如下发布:

一、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和过程

新办法是在2015年印发的《歙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的。老的管理办法实施了6年,指导完成了三届歙县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县共有6家企业获此殊荣,这一奖励政策为推动歙县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9月16日,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在浙江杭州举办,大会向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向大会发来贺信,深刻阐述了质量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表明了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为深化质量国际合作、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提供了重要指引。

为了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引导企业推动创新、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启动了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先后组织数次专题调研。参照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和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借鉴黄山市其他区县及周边市、县政府质量奖的创新做法,结合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形成了修订后的《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本次《办法》修订,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歙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主要特点有:

一是进一步明确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和“建设质量强国”的新发展理念,突出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经济社会效益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的新要求。

二是在奖项设置上进行了扩项和增加,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增设了提名奖和个人奖。

三是进一步明确评选范围。老办法评选范围局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新办法参照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做法,把表彰对象调整为各类组织、个人,利于推动全县各行各业广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四是对评审组织机构进行明确。根据县级政府权责清单,明确质量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代歙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行使具体评选工作职责。

五是在申报及评选程序上提炼并固化了前三届的成功做法,进一步明晰和规范了各程序具体规定。

六是在监督管理上进行了规范和强化。明确县政府质量奖有效期自获奖年度起5年,第5年需再次提出申请。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有效期自获奖年度起3年,次届可再次提出申请。

七是对获奖者责任义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明确了获奖组织和个人的宣传责任,宣传活动中使用荣誉时的要求。要求获奖组织有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介绍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保持标杆形象,成为全社会弘扬质量精神、宣传质量管理经验、普及质量知识的引领者。

八是对获奖组织奖金额度由之前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新规定提名奖奖金标准为2万元,个人奖奖金标准为1万元。

九是进一步明确了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县政府质量奖荣誉的组织或个人,撤销获奖荣誉,收回奖牌、证书,追缴奖金,并公开通报,且在撤销之日起终身不得再次申报。规定获奖组织或个人有四类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停止宣传获奖荣誉。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获奖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并公开通报:且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从而督促获奖者珍惜荣誉、持续改进,维护政府质量奖的严肃性。

三、监督方式

办法对评审组织的职责,评审的标准、方法、程序,评审员的资质,评审纪律等都有明确规定,以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完整解读材料可在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5887/10560202.html

答媒体问:

一、记者:江局长,您好!我是歙县1018记者。请问在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中,要求申报组织必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请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和组织有什么作用?

答: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普遍采用的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这是一个衡量企业管理成熟度的综合性标准,反映了现代质量管理的最新理念,被国际上称为“企业成功的路线图”,引导企业从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改进、经营结果这七大方面以系统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前六大方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六大“过程”,只有全面满足了这些要求,企业才会有卓越的“经营结果”。

作为政府质量奖评奖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采用量化打分(总分1000分)的方法评价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为企业持续改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经营业绩提供了指引。企业要获得政府质量奖,必须对照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 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标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持续运行一定时间、达到足够的成熟度以后才有可能成功获奖。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的过程,也是夯实质量基础、加强质量创新、完善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效益和经营业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前几年,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曾委托山东大学开展课题研究,发现获得政府质量奖对企业改进管理、提升业绩效果明显,管理方面各项指标平均提升29%,利润、员工人均收入、销售收入、税收等经营业绩指标平均提升24%。

二、江局长,您好!我是歙县融媒体记者。请问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需要满足哪些申报条件?是否每年都能申报?

答:办法明确规定了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在歙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二是要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三是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四是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处于县内外领先水平;五是重视组织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等各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应当同时具备4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在本县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二是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三是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近3年内无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四是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职能部门界定)。

县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届,其中:获正奖组织每届不超过2家,获提名奖组织一般不超过当届申报总数的30%(当届申报各类组织总数不满10家的,则提名奖授奖数不超过2家)。个人奖每届不超过2人(个人奖不设提名奖)。如果当届申请组织或个人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