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政府县长汪凯解读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
县政府县长汪凯就《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
》起草背景、意义、依据、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起草背景?
县政府县长汪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21年以来,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省先后出台了“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知识产权保护”等质量品牌战略,旨在提高安徽企业在长三角地区的品牌竞争力,但新的战略品牌在我县已有奖励政策中暂未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激励作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竞争高尖端质量品牌和创新优质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更好适应我县产业发展新阶段新需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政策依据?
县政府县长汪凯:1.2021年9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5.《关于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市监质〔2021〕3 号);
6.《安徽省2021年度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质量工作指标考核细则》(皖市监函〔2021〕561 号);
7.《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黄政办〔2020〕25号);
8.《黄山市支持“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若干政策》;
9.《黄山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若干政策》。
问:请您介绍一下起草过程?
县政府县长汪凯:2021年11月3日,起草完成《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经初步审核后,11月5日在政务网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意见。
意见征求情况:政府网站公示的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尚未收到反馈意见。各单位反馈的征求意见中,县财政局提出2条修改意见,采纳1条。其余单位均为无意见。
2021年11月,形成材料先后完成公平性和合法性审查。2021年12月,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方修改意见反馈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政策》相应内容。2021年12月25日,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问:请您介绍一下主要内容框架
县政府县长汪凯:《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分为四个部分内容。
1.导言明确了支持政策设立导向。
2.第一部分设立专项资金明确了政府设立歙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含知识产权奖补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和竞争性申报。
3.第二部分政策支持对象,规定原则上为本县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主体;非法人组织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个体工商户,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在本县的社会个人(仅限专利资助)等。
4.第三部分政策支持的项目范围从推进质量品牌建设(3条);发挥标准引领作用(1条);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6条);完善缺陷产品召回(1条);支持中药产业发展(1条)5个方面详细规定了12项具体支持政策。
5.第四部分其他事项明确支持政策申请对象的申请方式、申请部门、审核步骤及申请时效,以及政策惩戒原则,奖励原则,政策的施行时间政策效力和政策解释单位。
《政策》完善了质量提升、技术标准、食品生产园区、知识产权、缺陷消费品召回、中药产业促进等方面的奖补政策,对更好服务县域内经济主体,巩固质量强县创建成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如何安排?
县政府县长汪凯:主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我县实际,以经济开发区为主战场,通过加大对企业的奖励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政策》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监管股,联系人:夏南生,咨询电话:0559-651313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