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交管大队解读:歙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伤员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结合本县交通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歙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三、制定过程
《预案》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起草修订。2021年11月,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预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预案(修订草案)》,按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交通管制、现场防护、现场处置、现场勘查、现场清理、宣传报道、善后处理、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和附则等15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原则。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明确了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境内道路上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各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确定的事故灾难等级,分级启动相应预案。
(五)指挥协调。明确了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协调处置的内容。
(六)交通管制。明确了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七)现场防护。明确了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采取的现场防护措施。
(八)现场处置。明确了事故发发生后现场处置的内容。
(九)现场勘查。明确了现场险情排除后,调查取证组进入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工作及相关的措施。
(十)现场清理。明确了施救单位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撤除现场后,按程序上报批准尽快恢复交通。
(十一)宣传报道。明确了应急预案启动后,宣传报道组的工作职责。
(十二)善后处理。明确了应急预案启动后,善后处理组的工作职责。
(十三)信息上报。明确了事故发生后逐级上报的内容。
(十四)工作要求。明确了参战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十五)附则。明确了应急工作中奖励与处罚的措施、预案的解释的部门及方案后续的修订等。
四、关键词解释
(一)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多车多点相撞道路交通事故:10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5起以上车辆相撞,造成高速公路拥堵5公里以上的事故;
五、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再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吴警官,咨询电话:0559-685250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