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富宸▪信园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黄山市富宸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黄山市歙县富宸.信园住宅小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项目基本情况黄山市歙县富宸▪信园住宅小区项目位于歙县徽城镇练江村,东侧为规划18m支路,南侧为40m城许大道,西侧为14m支路,北侧为规划30m新安江大道。项目中心坐标为118° 24'54.96" E、29° 52' 49. 57" N,总用地面积6. 3884hm',规划为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主要建设12栋(1#~12#) 11F住宅、4栋(13#~16#) 18F住宅楼及一层的沿街商铺、1栋3层幼儿园、1层地下停车库(含地下人防)和配电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83283.66m,其中计容地上建筑面积127768. 66m,架空层建筑面积790m2,地下建筑面积54645.0 m',容积率2.0,建筑密度29.50%,绿化率32.0%,机动车停车位1830个(含地上383个)。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方总量12.654万m'(含表土剥离0.375万m),填方总量5.631万m2(含表土回覆0.375万m),项目建设产生多余土石方7.023万m交由歙县久长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9000万元,计划于2021年9月动工,2024年12月完工,预计建设总工期4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38841hm。(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5.9077万元(扣除幼儿园用地面积4807.3 m2)。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禁止随意倾倒废弃土方,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项目统一代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