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112-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1-10
发布机构: 歙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11-10
生效日期: 2021-11-1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解读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林业局解读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作者:歙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1-10 11:13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及重大决策。“十四五”时期,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出了生态林业新要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赋予了生态林业新使命,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明确了生态林业新任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实验区)突出了生态林业新定位。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

(2)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3)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工程的意见》;

(6)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7)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8)《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起草过程

2020年7月启动歙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2020年8月形成歙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由本部门各股室初审,整理归纳形成征求意见稿;2020年10月征求国有林场等林业二级机构意见,收到2条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1月,县林业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乡镇基层林业站负责人会议,对歙县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会上解读,参会人员逐一提出建议意见,共收到建议意见27条,采用22条;2021年9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印发;2021年11月8日,正式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四、主要内容

围绕“高质量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双碳”目标,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提升行动。实施平安森林行动,严守生态红线,着力保障森林生态安全,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82.18%;实施健康森林行动,加强生态廊道建设,着力提高森林资源高质量,确保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实施碳汇森林行动,增强森林碳汇储量,着力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创新森林产品价值实现;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壮大特色产业发展,着力促进林业产业升级提速,确保林业总产值保持年递增8%以上;实施活力森林行动,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着力深化林权改革机制创新,进一步盘活林业生产要素市场。

五、惠民利民举措

(一)林地效益产出获增收。通过森林抚育等经营活动,林地产出效益将进一步提升,参与农户可直接获得林产品增收带来的收入。

(二)林业项目建设获补助。通过林业项目的实施,将增加农村人员务工机会,参与建设人员将获得务工补助,林地所有权人将享受林地政策性补助,林地流转入股将获得分红收入。

(三)生态环境改善获福祉。通过林业高质量发展,森林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将更加丰富,人居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生存环境将更加安居乐业。

六、保障措施

规划主要从“六大”方面强化保障,确保生态林业重点工作顺利实施,目标如期实现。强化林长工作职责,落实资源保护责任;创新推进林业改革,做实林业产业发展;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灾害处置能力;加强林业项目争取,拓宽产业融资渠道;严格林业执法管理,管好护好森林资源。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方永祝(歙县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股)

咨询电话:0559-6512866

八、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一)注意事项

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发展要求进行及时调整完善。

(二)关键词解释

“五绿”: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

“四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打造新安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示范区、林业特色生态文化展示区

“五大”森林行动:平安森林行动、健康森林行动、碳汇森林行动、金银森林行动、活力森林行动

3个改革创新点:完善新安江林相改造模式、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

“双碳”: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