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111-00101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1-08
发布机构: 歙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11-08
生效日期: 2021-11-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办【2021】185号 词: 林业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作者:歙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10:03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8日

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促进林业新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特编制“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林业工作回顾

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聚焦“五绿”,扎实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森林覆盖率增长 0.05%,达到82.15%(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蓄积量达到985万立方米,林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民生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林业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获得安徽省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等称号,英坑山核桃示范基地获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称号,13个行政村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桂林国有林场职工洪晓春2019年9月获“中国好人”光荣称号。

(一)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到位,成效进一步显现

歙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战略部署,2018年及时出台了《歙县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实行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总林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总林长,县政府其他副职领导任副总林长,建立县直25家单位参加的林长会议制度;乡镇和县国有林业单位党政领导任林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林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林长;村(居)支书和主任任林长,其他分管任副林长。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立各级林长537名、划定林长责任区262个,实现了林长责任区全覆盖。

1.健全工作制度。自林长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县先后共制定了林长会议、工作督察、信息公开、投入保障、办公室工作、巡督查工作提示单、工作督办单、服务小分队、考核和巡查等10项工作制度,从而保障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各乡镇和国有林业单位也同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制定各项制度并开展了林长制各项工作。

2.推进生态建设。紧紧抓住林长制改革“牛鼻”,将林长制改革与河长制推行结合起来,在全市率先开展“双长制”一体化建设;将林长制改革与“三线”(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皖浙1号风景旅游道、徽杭公路生态线)重点生态区建设、松材线虫病防控、非煤矿山整治、脱贫攻坚等当前重点、难点林业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林长制督查督导功能,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强力推进各项林业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林长制改革,政府主导、林农参与、社会支持的共建共享林业生态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3.建立服务平台。根据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分别按537名林长信息和262个责任区信息建立“一林一档”档案;基本完成了县级和2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清凉峰保护区和徽州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及全县245个乡村责任区的“一林一策”编制工作;选配了96名林业系统在职技术人员开展“一林一技”服务活动;配备了37名森林公安民警作为“一林一警”为各责任区的提供林业执法保障;按“一林一员”要求选聘了479名生态护林员开展林业生态安全巡护工作。

4.优化发展环境。2018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出台了23项措施,从而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林业发展步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国有林场改革实现定员定岗,生产生活条件得以保障,活力进一步激发

2016年11月初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实施方案,围绕精简整合、性质界定、预算安排、岗位设置、保障机制、机制创新、财务管理、遗留问题处理“八个到位”,2017年底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将原6个国有林场整合为2个国有林场,明确了国有林场生态责任,主要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核定歙西国有林场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0名;核定桂林国有林场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7名,落实了人员经费、“五险一金”安置保障。

国有林场改革以来,改变了原来国有林场“砍树养人”、“木头经济”经营方式,国有林场生态建设主体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将更多地精力投入到二、三产业发展,促进林场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打造林区景区化,发展高效三产,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2017年以来,国有林场着力在提升森林质量、调优产业结构、拓宽发展空间上下功夫,实施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15000亩、珍稀树种造林1100亩、战略储备材项目2000亩,森林质量和数量稳步提升。结合农工减负、贫困林场扶持项目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各自地域和发展条件,做好“活绿”、“用绿”文章,歙西国有林场继续挖掘油茶文化,引进收集全国各地油茶无性系品种51个,优良家系1个,建设油茶良种基地426亩,为我省各地提供油茶良种穗条。该场选育的“皖徽1-3号”油茶,经安徽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评审认定,被列为适宜我省皖南山区推广的优良品种。桂林国有林场着力在林区景区化上做文章,大力调整树种结构,打造千亩杨梅示范基地,建设观光果园,呈现多业并举、三产融合的欣欣向荣发展格局,为全县林业增绿增效做出了示范引领作用。

桂林国有林场职工洪晓春2019年2月获得敬业奉献类“安徽好人”光荣称号,9月获“中国好人”光荣称号。2017年在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上,国有林场职工王维斌、樊长龙和夏义仓3位同志组队代表安徽省参赛,斩获团体二等奖,个人获三等奖。2018年4月,歙西国有林场小尖口管护站获得黄山市总工会授予“黄山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三)增绿增效行动扎实推进,城乡绿化进一步优化,林分质量进一步提升

1.营造林任务超额完成。紧紧围绕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千万亩森林增长建设成果。五年来共完成营造林96.880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366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5535万亩;退耕还林专项规划造林0.1225万亩;长防林人工造林0.5万亩;农发项目示范基地0.1959万亩;油茶示范县0.5万亩;其它造林0.4942万亩),完成封山育林11.9045万亩(长防林封山育林5万亩;省级封山育林6.9045万亩),森林抚育68.9047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9.8万亩;省级森林抚育59.1047万亩),退化林修复13.705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95万株,全县义务植树尽责率87%。实施省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项目—歙县香榧优质丰产培育200亩。完成英坑山核桃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建新油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稳定推进。

2.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杞梓里镇坡山村等13个行政村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全县达到9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63个,全县达到119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了四旁四边绿化,村庄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退耕还林工程持续推进。实施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地还林5535亩,建设周期5年,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工程建设涉及23个乡镇,2020年国家开展核查验收。2002-2005年实施的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两轮补助在“十三五”全部到期,退耕还生态林转入抚育阶段,将统筹纳入公益林范畴管理。

4.香榧产业发展力度加大。2020年3月,县政府制定出台《香榧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从香榧栽培基地、育苗基地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创建等方面实施政策资金扶持,引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香榧产业发展。2020年共有8个乡镇(场),12个经营主体参与了香榧产业基地建设,栽培面积达2070亩。

5.林木育苗有序推进。现有苗木培育面积3535亩(含盆景基地),其中油茶良种基地426亩,“十三五”新育面积232亩,主要繁育油茶、山核桃等经济林树种。

6.启动山核桃优质遗传品质调查和良种选育。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会黄山学院,在歙县开展山核桃遗传资源系统的调查,开展主要经济性状测定,从中选取4个优良单株,歙阳3号、歙杞1号、歙杞6号、歙杞7号,其主要经济性状优良、并且具有较高稳定性,现已通过专家组初审,并向省林业局申报良种认定。

(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有序,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1.进一步强化资源林政管理。林地保护管理使用步入依法规范阶段,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控制用地规模,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坚守林地红线。5年来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48宗(其中永久使用林地104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116宗;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28宗),使用林地面积6500亩。林木采伐量大幅度下降,严格执行“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5年来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2040份,林木采伐蓄积208026立方米(折合木材材积124257.3立方米),占“十三五”期间5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1198444.05立方米的17.36%。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林地保有量实现年度目标。实行森林资源“一张图”,推行森林资源信息化动态管理。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工作持续推进。

2.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管理。通过两次古树名木普查,经专家组鉴定,向社会公布,目前歙县登记建档立卡古树名木1335株(一级古树52株,名木6株,二级古树304株,三级古树973株),全部实行挂牌管理。加强濒危及衰弱古树名木保护修复,2016-2020年保护修复古树名木80株(名木1株、一级古树名木17株、二级古树33株、三级古树29株),省市县共投入古树名木保护修复资金204万元(其中深渡镇漳潭村千年古樟树保护修复资金61.8万多元)。

3.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强、投入加大,夯实行政、技术部门“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地方政府负责制,日常监测和春秋季普查工作进入常态化,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1%,无公害防治率90%,种苗产地检疫率98.7%,成灾率1.2‰,在目标管理要求范围内。2017年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将林业有害生物纳入部门和各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县政府防治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16年500万元上升到2020年约5000万元。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林长责任,营建生物防火林带120公里,摸排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320个,新建焚烧池8个,安装电子语音卡通警察20个,调整森林消防专业队3支共87人,兼职森林消防队28支1205人,村级群众扑火队伍182支3500人,新聘生态护林员400人,国有林业单位护林员76人;充实森林消防物质仓库32处,森林火灾受害率0.028‰。2017年成功组织完成全省森林火灾演练工作。

4.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有均可替代的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县上下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涉及野生动物保护违法行为,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加强保护宣传。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播放,张贴保护宣传图1000幅,发放“拒食野生动物,树立文明新风”《倡议书》20000份,不断提升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让“拒食野生动物”深入千家万户。二是全力开展拯救。对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全力救护,正常的选择合适生境进行放生,受伤或病弱的送至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共没收野生动物2336只,拯救受伤或病危的野生动物1001只。三是依法保护管理。按照国家、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严把审批关,规范日常管理。四是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开展“雷鸣行动”、保护候鸟“清网行动”、“2017利剑行动”、“飓风1号”、“春雷2018”、“夏季风暴”、2018保护野生动物、“绿剑2018”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督查检查,清缴狩猎工具,依法依规查处,保护生存环境,共清缴铁夹等狩猎工具8343只,查处涉及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21起,刑事案件11起。

5.进一步强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从2016年开始,按照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共完成402个疑似图班的外业调查核实和内业数据整理工作,移送森林公安机关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图斑案件62件,森林督查已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常态化手段。加强源头管理,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警示群众,震慑犯罪。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和阻击松材线虫病专项行动。按照“抓源头,重防范,严打击”的思路,将盗伐、滥伐林木行为、非法移植大树行为、非法收购木材行为、违法征占用林地以及非法运输木材及非法猎捕、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等六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组织开展“绿盾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704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88起,刑拘6人,逮捕2人,取保候审49人,移送起诉45起46人;森林治安案件57起,行政拘留19人;林业行政案件894起,查处559起,处罚568人次。2020年森林公安转隶,并入地方公安。

(五)林业产业逐步推进,林地潜力稳步开发,林业产值增速明显

1.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稳步推进。全县森林旅游景点共62处,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拥有A级以上景区11处,其中5A级景区2处、4A级景区2处。全县森林旅游游客年接待量665.62万人次,占全县总接待量的62.7%,森林旅游总产值达15.9亿元,占全县总收入的16.7%。全县森林旅游农家乐经营户334家,共获得省级“森林旅游人家” 15家。2016年,荣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2018年,徽州国家森林公园荣获“全国森林美景摄影地”称号。2019年,溪头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集体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38.7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1.3%,其中发展林下种植3.63万亩、林下养殖27.57万亩、采集加工67.32万亩、森林景观利用40.2万亩,林下经济年产值达20.74亿元。

2.林权配套改革持续深化推进。加大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流转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保证林农、特别是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知情权。进一步服务好林权流转,完成林权流转139起,面积4.03万亩,金额3515.13万元。进一步破解林业发展融资难瓶颈,开展银林对接,服务林农,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92起,凭林权证抵押面积6.15万亩,贷款金额1.44亿元。进一步促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经营新型主体810家,其中:林业专业大户276户,家庭林场35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8家),林业专业合作社440家(省级示范社18家),培育林业企业59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市级4家),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从业人数4.85万人,经营林地面积31.42万亩,2019年,我县社会资本投资林业6.2亿元,经营收入7.05亿元。完成深渡镇定潭村三变改革省级试点工作。2017年,歙县林业局获得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荣誉。

3.林业产值增速明显。林业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不断增加。林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34.1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7.55亿元;从产业结构上看,第一产业产值21.85亿元,第二产业产值16.47亿元,第三产业产值19.23亿元,林业一、二、三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51:23:26调整为2020年的38:29:33,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经济林产业快速发展,年均提供干鲜果品、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产品3万吨以上,年产值突破6亿元;其中山核桃种植面积达到8821公顷,年产量3607吨,实现年产值3.6亿元;油茶发展面积达9003公顷,产量1916吨,产值5149万元。从事油茶深加工的规模企业2家,年产茶油2400吨,加工产值1700万元。

(六)生态护林员规范管理,包村入户强化担当,林业生态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林业扶贫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扶贫成效,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筑牢林业基础。

1.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实现“双赢”。2018年开始实施生态护林员,制定完成《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歙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歙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落实管护责任,兑现补助政策,健全管理体制,动态建好管好4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实现生态扶贫和生态管护双赢。

2.推进林业项目建设促进持续发展。营造林重点工程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优先解决贫困户的经果林发展需求和贫困村村项目建设,增加贫困户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集体经济收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对有贫困户参与的退耕小班起始面积从3亩调整到1亩。推进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积极与省市对接,将集体和农户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3元/亩·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集体和农户部分提高到18.75元/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集体和农户部分提高到17.75元/年。依托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特色经果林栽培管理力度加大,山核桃、油茶、香榧等特色经果林带动贫困户增收成效提升,自主性发展能力增强,助推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贫困林场扶持项目持续推进。

3.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助力精准扶贫。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牵头,组织科技人员深入林业主产区乡镇、村,从苗木丰产栽培技术、日常抚育、病虫害管理等方面开展山核桃、油茶、毛竹(竹笋两用林)、香榧、青梅等特色经果林栽培技术培训,全县28个乡镇共开展53期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培训,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4.持续深化结对帮扶解决所需所求。紧紧围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帮扶。按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加强非贫困村石门乡石门村和杞梓里镇竹溪村的对接,解决村级需求及发展瓶颈,引导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林业干部职工深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每月走访,宣传落实政策,掌握生活动态,排忧解难问题,拉近干群距离,体验农民艰辛,提高扶贫成效。

“十三五”时期,虽然林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生态得到明显提升,但制约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的许多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森林林分质量总体不高。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相比依然偏低、结构不优。特色经济林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程度不高、效益不显,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 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问题突出,二、三产容量偏少,林业产业发展相对较慢,部分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加工滞后,投入不足,缺乏支撑林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3. 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增大。松材线虫病防控压力大,防治技术单一,经费来源紧张。林地保护意识不浓,非法侵占现象时有发生。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4.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严重偏低。林业建设补助标准低,资金投入不足,经营管理粗放,林分质量和林地效益不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不高,林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不够,示范作用不大。

5.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在职人员总体年龄偏大,知识老化,林业专业技术新生力量难以招进,技术力量弱化,骨干缺乏,亟须补充新鲜血液,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及新技能培训。

二、“十四五”林业规划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以优化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总抓手,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以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生态优美、产业发展的林业新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歙县作出林业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利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在生态系统严格保护、科学修复的基础上,依法治林,有效改善生态环境,集约利用生态资源,有序开展生态旅游,整合优化清凉峰自然保护区、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行分区管控,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绿色惠民。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以生态发展为主线,盘活林业资源,推动“两山”转变,积极推进“三权分置”改革、金融产品创新、林旅融合发展,通过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等,激发林业活力,实现绿色提升做大产,绿色提升做高产,精深加工做强二产、特色发展做活三产,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坚持城乡统筹、美化环境。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围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高位推动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深入开展退耕还湿还林还草,建立和不断完善水系林带,不断巩固提升“一江清水向东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思路,持续开展构建森林乡村体系工作,不断拓展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空间,推进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厚植生态文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完善领导体制,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特点,率先尝试建设新项目,发展新资源。认真落实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积极发展造林主体混合所有制,探索国有林场林区与企业、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有效盘活林木资源资产,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的强大合力。

(三)林业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林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林业“碳中和”,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抓好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明确目标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稳量提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绿色经济蓬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动经营集约化、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产品多元化、服务规范化、改革全面化,加快形成林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林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

——林地面积稳定在27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82.18%;    

——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

——保持公益林面积116.75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00.5706万亩;省级公益林16.186万亩)、天然商品林5.4万亩不减少,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

——湿地保护率超过70%;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4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28平方米,城区林荫道路率65.60%;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65‰以内,全力阻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林业总产值达到84.56亿元,保持年递增8%以上。

 

 

 

2.具体指标

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目标一览表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生态保护

1

森林覆盖率(%)

82.15

82.18

约束性

生态保护

2

林木绿化率(%)

84.67

84.75

约束性

生态保护

3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985

10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4

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116.7566

116.7566

约束性

生态保护

5

湿地保有量(万亩)

5.507

5.507

约束性

生态保护

6

湿地保护率(%)

41

7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7

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4.2

4.2

约束性

生态保护

8

濒危动植物种保护率(%)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9

城市绿化覆盖率(%)

44.72

47.45

约束性

基础保障

10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

0.3

约束性

基础保障

1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65

2.65

约束性

基础保障

12

林木良种使用率(%)

85

86

预期性

基础保障

13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60

65

预期性

经济民生

14

林业产业产值(亿元)

57.55

84.56

预期性

(四)林业发展重大任务

1.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林业碳汇生态服务功能

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发展目标,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积极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森林经营理念、技术、标准,与林业科研院所紧密合作,探索研究适合歙县的森林经营技术模式。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优良林种,加强新造林和未成林保育养护,加大中幼林抚育间伐。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抓好森林抚育示范片、退化林修复示范点建设,推进公益林抚育试点工作,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制度,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优化提升森林质量,巩固提升扩大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成果。推动营造林任务由量的增加转变为质的提升,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速森林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

2.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积极探索创新林业发展机制,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扎实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抓好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探索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持续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森林景观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

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全国林长制示范区,打造松材线虫病、森林防火、徽派盆景和新安江画廊等示范区,着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歙县样板”。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明晰目标要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管控指标,按照森林资源总量足、质量优、利用好的总体原则,研究形成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体系,科学指导林长制实践。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着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公益林应保尽保、商品林愿保全保。加大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以创建现代化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现代化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

  3.强化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森林健康发展

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战、攻坚战,遏制我县松材线虫病蔓延势头,切实保护黄山风景区外围松林资源安全。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林长制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制和防治条例,执行好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和《安徽省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方案》,健全监测普查、病源清理、检疫执法、联防联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分区分层系统治理、精准防控,打好松材线虫病歼灭战和阻击战,全力保护黄山松安全。

全面落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区分和厘清森林防火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大力实施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科技新手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预警响应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火灾扑救科学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4.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全面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实行森林占补平衡制度。严格管理临时用地,遏制林地退化,加大对临时占用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严格保护公益林地,严禁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随意调整公益林面积、范围或降低公益林保护等级。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加大新安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将湿地保护修复与治理、湿地与生态旅游发展建设有机结合,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持公众保护与专业保护、常规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与科学利用相结合,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古树名木和新安流域重点湿地,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生态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系统。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管,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分区管控、分级管理,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保护,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5.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构建林业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开展商品林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建立稳固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围绕山核桃、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产业,森林旅游、林果加工、中药材种植和林下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效益增长型、低碳环保型的招商项目。加大对龙头企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林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林业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将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融入到林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林业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有机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6.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夯实林业设施基础

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加快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林长制改革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切实保障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助推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健全林业科技体系,完善林业科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继续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深度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开展林木良种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林木发展水平。加强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提高基层林业工作站发展能力和管理人员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加强县乡两级防火物资储备建设,增加森林防火经费,配备先进森林防火装备以及森林防火器材,加快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林场供电、林区道路、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改善林场基础设施,逐步引入无人机、视频监控、远距离瞭望等先进科技设备,提高日常巡查和管护效率,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夯实林业基础设施,促进林业建设、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夯实和发展林业建设成效。

(五)“十四五”林业生态重点工作

依托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契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紧紧围绕“四区定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打造新安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示范区、林业特色生态文化展示区),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平安森林行动、健康森林行动、碳汇森林行动、金银森林行动、活力森林行动),全面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3个改革创新点建设(完善新安江林相改造模式、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规划,整体施策,全地域联动,全要素配套,宜林则林、山水同治、田湖共修、乔灌草结合,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着力打造林长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歙县样板。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覆盖率稳定提升至82.18%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84.56亿元以上。

1.强化“护绿”,着力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落实最严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生态红线,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突出抓好重点公益林建设、湿地保护、天然林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工作,切实把好山好水保护好。

(1)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建设、应用和维护更新,落实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管理,构建森林资源实时监测与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保证森林资源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实现林地及森林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林业生态建设、林业“双增”目标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2)湿地保护修复

严格保护湿地,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和管理制度,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等措施,重建或者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将湿地保护修复与治理、湿地与生态旅游发展建设有机结合,在新安江干流湿地打造1-2个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点,开展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示范、湿地科普宣教示范、湿地教学研示范。力争到2025年,全面提高歙县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使全县湿地保护率达到70%。

(3)重点公益林建设

按照国家、省级公益林的标准,继续抓好全县116.75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00.5706万亩;省级公益林16.186万亩)公益林的监测管护,保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加强对低效林抚育改造,实现森林质量和效益双提高。

(4)天然林保护

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实现停止国有林场等国有单位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全县5.4万亩天然林和有培育成天然林潜力的未成林封育地、灌木林地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保护责任。合理布局,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形成远山设卡、近山巡护,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

(5)野生动植物保护

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野生动物救护繁育能力,加快实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建立健全生物物种保护平台、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监测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及时跟进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突发和敏感事件;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认真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开展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售买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执法检查及人工繁育单位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交接工作。

(6)古树名木保护修复

加强已建档的1335株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依规保护,落实“一树一档”,强化管护责任。实时跟踪监测古树名木,全面掌握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及时更新、健全信息数据。深入挖掘古树名木文化资源、后备资源,加强徽派水口林建设,打造主题公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对上争取资金,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修复濒危、衰弱等古树名木50株,保护修复古树群5处。

2.扩面“增绿”,着力提升森林资源高质量

依托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林业增绿增效,全力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打造歙县样板,推动区域林业生态整体提升。至2025年完成新造人工林0.6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森林抚育5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

(7)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编制《歙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对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针对现状开展补缺补差,进一步加大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和生态文化等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力争2022年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至2025年完成国家森林乡村创建30个。

(8)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

紧紧围绕“五绿”任务,突出“三个”改革创新点,聚焦“一江清水、十大湿地、百里长廊、千亩退耕、万亩果林”,强力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示范先行区建设,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换之路,实现新安江百里画廊“水清岸绿景美产业优”目标。

——完善新安江百里画廊林相改造模式。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突出抓好深渡镇凤凰岛、漳潭、玲珑湾等“十大湿地”及渐江段湿地建设,对沿江108米水位线以下及低洼处3101亩耕地实施休耕,还湿还林还草,恢复湿地功能。至2025年,对沿江6.7万亩马尾松纯林逐步进行改造,完成0.2万亩坡耕地复绿,102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建设森林步道8公里。沿江两侧打造4个色叶彩化点。对沿江3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万树”工程,提升四旁四边绿化水平。

——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巩固沿江退耕还林成果,抓好退耕还林市级调整占补平衡,争取资金补偿退耕户,解决生态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补助、省级奖补、市县补充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建立沿江低洼耕地休耕还湿补偿机制,将部分休耕后无耕作地农户聘用为生态巡护员。管好用好沿江乡镇1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落实古树名木“一树一员”,实现生态管护和生态脱贫双赢。拓展森林生态多元补偿方式。探索“森林旅游+”合作,谋划和打造一批歙县新安江流域疗休养和研学旅行项目,率先将歙县新安江流域打造成为杭州都市圈城市居民出行首选的疗休养、研学基地,做大做强森林旅游文章,反哺森林生态建设;探索林业生态项目合作,引导浙江企业投资兴建森林生态疗养基地等林业项目,加大山水资源保护开发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探索林业人才学习交流,提升林业经营理念,进一步做好森林保护中开发利用,盘活森林资源利用价值。

——探索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加大林业生态安全保护修复力度。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抓好新安江歙县段尖头鱥光唇鱼宽鳍鱲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85万亩)等重点湿地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新安江流域内5.5万亩的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提升森林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抓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落实全县1335株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加强交流学习。深入杭州市淳安、临安等地,学习森林生态建设先进理念和经验,引进外地企业、能人,整合土地资源,打造生态产业示范点,引领带动本地林业产业发展。强化联防联控。建立联防联控互学机制,实现林业生态环境共建、林业有害生物联治、森林火灾联防、森林资源联管、林业产业共兴、产学研交流互动,深入探索“融杭”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谋求建立跨界生态建设合作示范区,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将融入“杭州都市圈”战略落到实处。

(9)长江防护林工程

“十四五”期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150.00万元,实施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6.5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

(10)中央财政森林抚育

至2025年,通过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修枝等森林抚育措施,完成森林抚育50000亩,完成作业道建设66千米。项目总投资3066.00万元。

(11)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欧投行项目)

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列入欧洲投资银行贷款2018年备选项目。2019年2月5日,欧洲投资银行董事会批准了项目贷款。至2025年项目建设总面积28256.7亩,其中新造林面积3430亩,现有林培育24976.6亩,总投资6010.7万元。

(12)香榧产业发展

对新安江流域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及存在水土流失的坡耕地等生态脆弱、经济效益低下地类,开展森林植被修复,栽植生态效益突出,兼具经济效益的香榧树种。至2025年底,完成香榧栽植基地面积7000亩。项目总投资2400.00万元。

3.严格“管绿”,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执法规范

贯彻执行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和《安徽省环黄山风景区靶向防控行动方案》,坚持“逐步压缩、重点拔除、全面控制”的疫情防控总方向,坚决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战、攻坚战,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势头,切实保护黄山风景区外围松林资源安全。抓好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强化野外用火管制,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完善多部门联动、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发挥各方面优势,压实各环节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13)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

以保护域内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目标,以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内防扩散、外防输入,遏制疫情增量,聚焦疫情监测调查、疫点疫木除治、疫情传播阻击、健康松林保护等关键环节,科学分区治理,精准持续发力。抓好112.24万亩松林的疫情常态化监测,全面准确掌握发生动态。采取综合措施,强化疫情除治,逐步压缩和消除疫情。严格落实疫区和疫木管理制度,防范疫情传播扩散。坚持预防为主,因地制宜采取打孔注药、林种改造提升、森林抚育综合措施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到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态势出现拐点,力争实现疫情发生面积、疫情小班数量双下降。申请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工程建设,总投资20545.00万元。

(14)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建设

持续推进林长制森林火灾防控示范区建设,打造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构建比较完备的“五网”(监测网、阻隔网、通讯网、道路网、指挥调度网)“五化”(系统化、专业化、立体化、设施化、智能化),森林防火系统达到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的要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采购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新建及维护森林防火设施,开展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和演练,提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能力。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15)自然保护地建设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达到应保尽保。加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等保护地能力提升建设,通过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与相关治理,专项调查与监测,宣传教育,聘用管护人员等措施,加强保护修复,提升生态功能。争取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

(16)积极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对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和职能进行有效整合,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和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有效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森林生态资源保护职责。按规定组织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规范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和行为,营造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好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涉嫌犯罪案件,严防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4.科学“用绿”,着力促进林业产业升级提升

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做大集群、做活业态、做优品牌,加大林业产品供给,切实把“绿”用足用好。

(17)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形成森林、湿地、草地、木质林产品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全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鼓励县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创造条件建立林业碳汇基金,对捐资林业碳汇基金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落实税收、环保等方面政策优惠。

(18)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紧紧围绕林长制雄村镇卖花渔村徽派盆景基地示范区建设,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产业,提高科技含量,将科技作为提升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关键,促进林农增收。推进油茶、香榧、山核桃、竹子等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特色基地示范水平。推行山核桃生态化经营模式,开展测土配方,修复林下植被,树体矮化经营,推广自然落果采收等综合措施,攻坚山核桃“根腐病”防治技术研究,提升山核桃林生态功能和自身抵抗力。开展林地土壤和森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管理,保障食品安全。鼓励歙县山核桃产业协会申报“歙县山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原产地标志管理和质量检测追溯,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倾力打造木本油料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生产加工工艺,建设仓储物流设施,构建营销网络,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市场占有率。全县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新增1万亩,总面积达到28万亩。

(19)“森林旅游+”

结合丰富的徽文化底蕴,加大森林旅游推介,提升森林服务旅游、康养与休闲服务业能力,编制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详规,到“十四五”末,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全国森林康养乡镇2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4个、森林人家3家,新增省级森林旅游人家5家,全县森林旅游景点新增10处,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达7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亿元。

(20)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管理

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进一步盘活国有林业资源,结合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对照批复的森林经营方案,通过新造林、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等措施,促进森林结构趋于合理,期未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提高到7立方米/亩。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进一步提升歙西国有林场里光山油茶示范点、桂林国有林场千亩杨梅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打造林下经济示范点,完善国有林场管理结构,提高林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全县林业经济发展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5.深化“活绿”,着力深化林权改革机制创新

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导的林业经营体制,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断健全以林地经营权为核心的林权流转机制。持续完善以林权抵押和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体系。

(2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移交工作,推进全县农村集体林权“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进一步推进林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强银林对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收益补偿权质押贷款,服务林农,破解林业发展融资难瓶颈,加快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22)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开展省级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和省级森林旅游人家申报工作,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推进中央财政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实施,扶持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十四五”末,新增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

(23)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创新林下经济发展,开展以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制定全县林下经济实施意见,结合财政奖补政策,创新林业投资新热点,打造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到“十四五”末林下经济年产值突破25亿元。

(24)中药材产业发展

振兴中医药产业,制定出台中医药发展实施意见,落实中药材种植扶持政策,紧紧围绕“出优品、保优质、强品牌”目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引进优良品种,规范安全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打造特色品牌,引导全县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6.林业基础厚植工程

  (25)林长制信息化体系建设

建立“智慧林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森林资源空间数据库,实现各个系统资源共享,应用于林长巡查、生态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案件查处等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为林业全面建设提供依据和途径。健全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发挥好“五个一”平台服务林长履责作用。引入互联网+、5G、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科学技术理念,融合计算机编程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技术,开发并应用“平台+移动端”的林长制智慧平台,实现林地一张图、信息查询统计、林长制“五个一”、古树名木管理、造林管理、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监测、指挥中心等功能平台操作,既能在线查询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又能随时掌握责任区域、任务完成及护林员巡护轨迹等,做到实时监管、在线调度。

到2025年,完成全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林业信息化率达到90%,建成较为完善的林业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林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基本实现智慧林业目标。

(26)林业科技推广创新行动

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应用,以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载体,认真抓好国家和省级林业科技项目建设,围绕良种繁育、森林经营、特色经济林建设等方面,加强林业科技培训,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集成一批实用林业技术,服务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服务林业生态建设,建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带动林业科技进步,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践应用。

积极与安徽省林科院、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浙江农林大学、黄山学院等林业院校和科研机构沟通对接,不断推动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森林抚育、生物质材料开发等方面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全县科技创新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27)林木种苗培育

重点开展山核桃、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树种选育,进行多世代连续改良,推进高世代育种,并通过优质、高产、高抗等多因素综合测定与评价,精选出生产力高、性状稳定的优良品种。加大宣传,以示范基地引领,建立健全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规范化、标准化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引导造林主体自觉和积极使用良种。引导育苗户培育乡土、珍稀及特色经济林等树种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为十四五营造林提供保障。继续做好歙西国有林场油茶良种基地426亩(其中采穗圃150亩)的续建工作,做到收集、保存和利用相结合,为油茶产业发展提供良种资源。加强开展地方名特优品种的保护和选育,围绕山核桃和金丝蜜枣两个特色经济树种,开展详细调查,筛选品质好、抗性强优良单株,进行性状调查测定,开展良种认定,建立繁育基地,为产业发展提供良种种苗,保持特色经济树种产业优势,提高产业竞争力。“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林木良种基地1个,歙西国有林场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实现油茶良种生产基地化,全县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8%以上。

(28)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林业站是林业事业发展的基石,是落实各项林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联系服务林农群众的桥梁,也是健全稳定林业管理体系、有效执行林业政策措施的重要保障。根据《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加强站房、站牌、车辆、工作机械等基础设施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训基层林业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更新知识结构, 提升素质能力。创新基层林业服务模式,提高林业工作站发展能力和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到2025年,全县新建标准化林业站3个。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压实林长工作职责。按照“县林长抓组织指导、乡村林长抓实施”的要求,压实县级林长对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统筹协调、乡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具体工作落实和村级林长对本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安全巡护宣传工作责任制;依据会议制度、督察制度、投入保障制度和工作提示单等制度的要求,加强落实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抓实抓细,促进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2.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林业改革。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探索转型之路,创新发展理念和管理体制,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围绕“地净、山青、水绿、天蓝” 林业生态保护与发展目标,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推深做实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实现“民长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实现生态公益林应保全保、商品林愿保尽保。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不断提高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林地、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四条林业生态红线划定落实,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3.科教兴林,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实施科教兴林战略,把科技创新融于生态和产业两大体系建设,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普及,加大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促进科技教育与生产实践的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结对帮扶,重点推广一批技术成熟、使用面广、见效快、效益好的科技成果,建立高产高效科技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咨询、科技开发活动,对在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当给予奖励。加强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科技推广的规范性和实用性。

4.加大投入,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县财政部门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预防和除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防治成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疫点拔除奖励机制,加大对重点防治地区和关键防治环节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政府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

5.项目支撑,拓宽林业产业融资渠道。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和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立足实际,编报一批符合国家政策方向和本地产业发展的林业生态产业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和对外招商力度,强化项目的支撑作用。完善林业金融支撑服务制度,加大对林业建设的贷款投入,落实好林业贴息政策。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社会筹资力度,统筹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投入林业产业开发建设,增强林业产业建设动力和活力。

6.依法治林,提高林业执法管理水平。强化林地要素保障,积极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申报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和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林业执法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道德意识。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及毁林种果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区域内森林检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各种危及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法制培训,增强综合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巩固绿化造林和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7.勤政廉政,提升林业队伍履职能力。强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林业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生态保护监测体系、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建设,稳定机构队伍,扩大人才引进,强化职能作用,理顺资金渠道,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机制,重点培养与引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带头人和中青年人才。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的通知.docx,关于印发《歙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