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1909-00204 信息分类: 中长期规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9-0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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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发展规划(2019年-2020年)

发布时间:2019-09-05 11:03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农村物流网络发展体系的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农”,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宗旨,以构建健康、有序的农村物流体系为主线,发挥企业特长、部门优势,整合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资源,合作共建,共享共用,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农村物流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破解“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实现城乡物资双向的高效顺畅流动,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二、规划目标

以县内邮政物流资源为主线,通过整合县域现有的商务、供销、乡镇客运站、建设或改造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点。进一步规范专业物流车辆运输、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物流运营团队,完善“县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优化农村配送网络,提升农村配送能力,实现物流到乡镇,配送到农村,全面降低城乡物流总成本,实现“县城有分拣、乡镇有网点、村村通物流”,逐步实现全覆盖,全面降低城乡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通过搭建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农场品上行渠道,解决农场品销售难问题。

 三、基本概况

(一)县域基本情况

歙县位于安徽省南部,北倚黄山、东邻杭州,南接千岛湖。全县总面积2122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 18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约48万,县城位于全县中间位置,县乡公路呈辐射状分布。

(二)邮政物流网点建设情况

全县设置7处镇级运营中心,覆盖全县28个乡镇及183个行政村:徽城镇运营中心(与县级运营中心合并)——富堨、桂林、雄村、郑村、坑口、溪头;北岸镇运营中心——深渡、北岸、昌溪;武阳镇运营中心——武阳、新溪口、岔口;杞梓里镇运营中心——杞梓里、霞坑、唐里、三阳;王村镇运营中心——王村、绍廉、森村、石门、狮石;上丰镇运营中心——许村、上丰。

歙县邮政分公司共有城乡网点32个,其中金融网点19个,纯邮政网点4个,空白乡镇补建所9个,具备投递功能局、所20个。农村乡邮段道88条,投递总里程2755公里。农村邮政物流网络实现了县、乡(镇)、村全覆盖。

全县投递人员48人:乡投35人,委办外包2人,县投11人(含城区8人)。担负全县2122平方公里,28个乡镇,182个行政村,近50万人的普服义务和用邮需求。

(三)城乡客运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情况    

全县28个乡镇、182个行政村公路全部畅通,建设完成30个农村客运站,农村客运班线46条,车辆102辆,城乡公交线路4条,城乡公交车辆6台,日运营里程14000余公里。40个行政村开通预约响应式班车。

   四、建设原则

(一)资源整合原则。对现有的县域范围内邮政网点、农村客运站和物流配送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布局乡(镇)村的电商服务站点、邮政服务点作为物流配送网点,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逐步实现“县城有分拣、乡镇有网点、村村通物流”的目标。

(二)因地制宜原则。注重各乡镇之间的差异,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实际,在现有物流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结合歙县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围绕农村物流发展的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各具特色、模式多样的节点体系,适应并有效支撑当地农村物流的快速发展。

(三)城乡一体原则。统筹城乡物流发展和规划,加强与县经济开发区、邮件和快件处理中心等的有效衔接,实现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与全国干线物流网络的全面融合。

(四)统一布局原则。全面分析农村物流发展现状、需求特征和发展趋势,综合考虑歙县乡村行政区划结构形态和面积、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对外交通、货物流向、现有节点资源等因素,统筹确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布局。

五、规划实施

 根据相关建设要求,结合歙县道路及邮政、电商网点分布及覆盖现状,本着普遍服务水平不降、寄递业务能快则快的原则,着力打造具备同行业竞争力及长远发展需求的县域物流网。具体规划如下:

(一)县级物流集散中心

县邮政公司目前通过租赁的方式在县开发区马绍尔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建设县级邮政电商运营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建设为集邮件处理中心、电商仓储中心、批销仓储配货中心及线下展示馆为一体的运营中心。(已建成使用)    

目前,我县还没有一个规模化的县级物流中心,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县经济开发区立项建设一个占地面积应不少于30亩的县级物流中心,整合“四通一达”、邮政等物流企业入驻。县级物流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全县仓储、配送、分拨、转运等服务,同时承接全县社会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县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时效性要求。仓储设施及仓储服务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15)。

(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电商网点在县域28个乡镇交通便利处设置综合运输服务站,优先选择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按照客运、物流、邮政、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对乡镇客运站进行升级改造,解决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与乡镇、村级物流服务点之间的中转,承担区域内物流组织与管理,支撑农村物流各类物资的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全县计划设置28处乡镇级综合运输服务站,重点建设许村、王村、深渡、杞梓里、街口镇级综合运输服务站,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6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建设任务,2020年12月底以前完成12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三)村级物流服务点

依托村邮站、超市、便利店、农村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在县域182个行政村设置村级物流服务点。推行“直投到户”、“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两种配送模式。实现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集中收发货“最后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2019年12月底前完成91个村级物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91个村级物流服务站的建设。

   (四)物流配送线路规划

构建县乡村货物上下行运输体系:以县级物流中心为龙头,乡、镇、村级服务站点为支撑,根据县乡镇分布情况,合理安排配送线路。将物流网络尚未覆盖的区域与现有农共班车资源整合,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逐步实现农村物流网络全覆盖,解决农村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

根据县中心城区和各乡镇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整合升级运输网络,引导组建物流企业购入专用货运车辆,定时、定班、定点发送物流共同配送“班车”;同时鼓励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同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农村客运车辆代送已经安检的邮件快件包裹等服务,降低邮政快递的末端配送成本,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运营效益。

(五)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

1.依托县级物流集散中心、邮政物流企业信息系统或相关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供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物流组织管理及其他相关公共信息服务。

2.以农村物流企业为主体,对乡村信息服务站、农村便利店、农村供销合作社、村邮站、农产品购销代办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3.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应培养和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员,及时采集农村物流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短信、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交互和共享。

六、运营管理

(一)运营管理模式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支持各乡镇开展交通、邮政、农业、供销、商务等部门间的合作,共同推进歙县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充分调动骨干物流企业、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创新农村物流节点运营管理模式,开展共建共管、联营合作、代运代送,降低建设和物流运营成本,保障站点体系的可持续运营。

(二)安全运营要求

1.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宣传与教育。

2.公路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客户身份、物品的信息登记制度。

3.货物堆码应符合物品理化性质要求,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

  (三)运营服务要求

1.货物受理时应进行核验,不得受理或组织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运的货物。如发现托运违禁货物应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

2.对进出站点的各类物品按规定程序履行检查,各环节交接职责明确,交接记录完整、准确。

3.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及时受理农村物流运营的相关投诉,并确保投诉得到合理解决。

4.农村物流服务节点内应公示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作业流程、投诉电话。

(四)品牌建设

1.诚信体系建设。应建立健全农村物流站场运营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品牌形象识别。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健全品牌形象,增强品牌辨识度和认知度,扩大品牌影响力。标识标牌宜兼顾标准化和个性化,在满足物流站点标识统一式样、统一编号、统一颜色的基础上,可兼顾融合站点经营企业的个性化标识。

七、保障措施

成立县农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交通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邮政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解决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中的规划、土地、投资、运营等问题,统筹推进网络节点建设与发展,将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

(一)严格进行站场建设项目的评估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农村物流站点统一标识,并加强对站场运营服务的动态监测及考核监督。

(二)县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加大对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上资金的争取。

(三)通过行政手段引导快递企业、零担企业入驻歙县县级物流集散中心,限制零散物流企业占道经营,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物流体系。

(四)对入驻歙县物流集散中心的物流企业实行入园租金补贴,降低企业前期成本压力,提高物流集散中心入驻率。

(五)对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末端网点运营前期实行适当资金和设备补贴,扶持其度过业务拓展期。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规范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运营网络,实现物流货物及快递包裹“统进、统配、统送”;二是定期研究县域货物需求结构、比例、流量、流向等内容,为物流配送车辆的配置数量和配送线路优化提供决策依据,着力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从而形成覆盖全县乡镇村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七)完善分拨中心功能,合理规划仓储用地及设施,科学分拨、配送货物,提高分拨中心的功能和作用。

(八)提高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服务水平,增强农村电商信息的采集能力,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提供增值服务,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

 

 

 

 

 

 

附件一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标准

 

一、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布局

——符合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交通便利,并与综合运输网合理衔接。

——靠近较大货源点。

——优先考虑利用或升级改造现有各类站场资源。

——具备良好的给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等条件。

——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

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宜包括以下功能:

——运输组织功能。包括中转、装卸、分拣、配送。 

——信息交易功能。车货信息收集、发布、匹配和交易。

——仓储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农产品冷藏、冷冻,普通仓储(农村日用品),专业仓储(农药、化肥)。

——物流增值服务功能。包括流通加工、包装等服务

——电商快递服务功能。包括为电商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快递包裹分拣、配送。

——配套服务功能。停车、餐饮、住宿、车辆检测、维修、保养、清洗等服务。

县级农村物流中心设施设备配备

——办公设施设备。为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入驻物流、电商等企业提供的办公管理用房、办公设备等。

——物流设施设备。宜包括零担中转库、普通仓储库、冷藏冷冻库、堆场、停车场、装卸作业区等设施,以及货架、托盘、液压手推车、叉车、分拣设备、X光安检仪等设备。

——信息服务中心。包括信息交换、通信、电子显示、监控设备,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无线WIFI路由器、移动信息终端等。

——配套设施设备。包括餐饮、超市、车辆维修、清洗等设施设备。

二、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布局

——合理利用地形,布局紧凑,节约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

——根据实际需求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并通过分析各功能区与外部环境、内部道路的关系以及各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站点的空间布局。

——合理组织各种流线,使场内外车流、货流、机械流、人流便捷通畅,互不干扰。

——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现行的安全、消防、环保等有关规定。

——优先选择现有的农村乡镇客运站场,按照客运、物流、邮政、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对乡镇客运站和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选择乡镇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局(所)、农资站等,叠加物流服务功能。

——宜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和商业活动集中地,具有停车、货物堆存等便于物流作业的场地。

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宜包括以下功能:

——快递包裹收寄功能。

——信息收集和发布功能。

——电商产品展示、代销代购功能。

——农产品收储、代购功能。

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设施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宜包括办公场地、桌椅、电话。

——物流作业设施设备。宜包括堆场、仓库、停车场、货架、周转箱、配送车辆、称重设备等。

——信息化设施设备。宜包括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无线WIFI路由器、移动信息终端。

三、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布局

——优先利用农家店(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等。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合伙人宜具有以下条件: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家庭收入来源相对比较稳定,掌握电脑及互联网应用基本操作技能,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便民服务功能,根据当地需求及条件提供缴费服务、票务服务、乘车服务等。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

——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宜划分为:快递包裹作业区、农村电商服务区、货物堆存中转区、物流信息交易区、便民服务区。

——布局相对紧凑,各功能区块设施相互交叉利用。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宜包括以下功能:

——快递包裹收寄功能。

——信息收集和发布功能。

——农资、农产品、电商产品等代销代购功能。

——便民服务功能,根据当地需求及条件提供助农取款、缴费服务、票务服务、乘车服务、社保服务。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设施设备:

——办公设施设备。宜包括办公场地、桌椅、电话。

——物流作业设施设备。宜包括货物堆存场地、货架、周转箱、称重设备等。

——信息化设施设备。宜包括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无线WIFI路由器、移动信息终端。

四、信息化建设

——可依托县级物流中心、骨干物流企业信息系统或相关物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供物流供需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物流组织管理及其他相关公共信息服务。

——以农村物流企业为主体,对乡村信息服务站、农村综合服务社、超市、邮政三农服务站、村邮站、快递网点等基层农村物流节点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物流信息终端和设备标准化,实现与县级农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和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应培养和发展农村物流信息员,及时采集农村物流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的交互和共享。

五、运营管理

(一)运营管理模式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支持各地开展交通、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物流融合发展。充分调动骨干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创新农村物流节点运营管理模式,开展共建共管、联营合作,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保障站场体系的可持续运营。

(二)安全运营要求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安全宣传与教育。

——公路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客户身份、物品的信息登记制度。

——货物堆码应符合物品理化性质要求,不得存放危险货物及其他列入违禁目录的货物。

(三)运营服务要求

——货物受理时应进行核验,不得受理或组织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运的货物。如发现托运违禁货物应及时向有关机关举报。

——对进出站点的各类物品按规定程序履行检查,各环节交接职责明确,交接记录完整、准确。

——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应及时受理农村物流运营的相关投诉,并确保投诉得到合理解决。

——农村物流服务节点内应公示服务范围、收费标准、作业流程、投诉电话。

(四)品牌建设

——诚信体系建设。应建立健全农村物流站场运营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品牌形象识别。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健全品牌形象,增强品牌辨识度和认知度,扩大品牌影响力。标识标牌宜兼顾标准化和个性化,在满足物流站点标识统一式样、统一编号、统一颜色的基础上,可兼顾融合站点经营企业的个性化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