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歙县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炉灶改造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低碳发展理念,加强农产品加工燃煤管控,进一步推动燃煤(柴)替代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歙县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炉灶改造奖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歙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歙县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
燃煤炉灶改造奖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农工办〔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资金规模
2021年全市燃煤炉灶改造专项奖补资金200万元。
二、补贴时限
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炉灶改造的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炉)。
三、补贴对象
歙县县域内的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环节农业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或户主等。
1.农业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经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相关证件齐全,并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2、大户或户主从事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环节个人。
四、补贴机具
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柴)炉灶改造的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炉),农机生产企业须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标准备案发布,现行有效的备案产品。
五、补贴标准
炉灶改造生物质颗粒燃烧炉实行定额专项补贴,市级补贴标准按《黄山市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实施方案》执行补助500元/台,县级补贴标准待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执行。属于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叠加补贴(市、县两级补贴资金实行先申请先补助,补完为止)。
六、操作程序
燃煤炉灶改造奖补实行“自主申请、乡镇审核、定额补贴、直补到户”。
1、申报。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环节农业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或户主,自主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炉)等清洁热源的加工装备,农业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组织账号(大户或户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购机发票、一卡通账号)复印件,向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提交《歙县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炉灶改造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购机者对购置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2、核验。乡镇应落实专业农机工作人员,“一站式”专项受理补贴申请,按照“见人、见机、见发票”、“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农机购置补贴规定,做好材料审核和机具核验,补贴申请材料(含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人机合影相片、机具铭牌相片、账户信息等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随同《歙县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炉灶改造补贴汇总表》上报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审核。
市奖补资金实行全县统筹,先申请先补贴,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3、资金兑付。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负责核实提供当年度专项奖补资金名册清单,报县财政局审核后,合作组织至组织账户,大户或户主拨付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