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109-00247 信息分类: 人事任命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9-23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9-23
生效日期: 2021-09-23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1〕17号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9期
内容概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汉邦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汉邦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23 14:46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汉邦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江永安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