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一网
搜
网站首页
首 页
资讯中心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数据发布
走进歙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歙县政府办
>
政策法规
>
政府公报
>
人事任命文件
索
引
号:
003149652/202106-00059
信息分类:
人事任命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6-18
生效日期:
2021-06-1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1〕11号
关
键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6期
内容概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庄少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索
引
号:
003149652/202106-00059
信息分类:
人事任命文件
内容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民,通知,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6-18
生效日期:
2021-06-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歙政人〔2021〕11号
关
键
词:
歙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6期
内容概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庄少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庄少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8 16:28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庄少华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
程 巍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云搜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