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江晓晖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江晓晖同志任县移民安置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洪 勇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江世文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俊敏、汪建国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
吴 强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吴雪松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杞梓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孙耀辉同志的县移民安置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胡林义同志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程福安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吴金星、汪振兴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江立军同志的县司法局富堨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