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茶长制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县茶产业提质转型,进一步提高歙茶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黄山市茶产业发展领导组印发关于建立茶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茶组〔202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茶致富,因茶兴业”“把茶叶这个产业做好”等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山”理论,全面建立茶长制,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发展有力的茶产业工作长效机制。以生态茶园、主体培育、产业融合、品牌提升等为工作重点,努力构建生态化、品质化、融合化、市场化的产业结构,全面推动歙茶产业振兴。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成县、乡镇、村三级茶长制以及企业茶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茶产业保护发展机制,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开展全域绿色防控。到2022年,全县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主推技术到位率达100%,病虫绿色防控效果达85% 以上,化学农药零使用,茶树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80%以上茶叶产品农残检测结果达到出口欧盟标准。
——加强高标准生态茶园建设。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茶园“六统一”管理为抓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道路园林化、生产机械化、产出高效化、品种良种化的高标准生态茶园。按照“生态美化、立体种植”要求,推广茶园林、茶、草并存的生态立体种植模式,改善茶园生态条件,提高茶园生物多样性。在新安江沿线和重点产茶乡镇缓坡茶园,因地制宜实施“坡改梯”工程,夯实生态茶园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茶叶清洁化生产加工。推进茶叶生产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机械化流水线作业,实现茶叶加工环节不落地,最大程度减少人工操作带来的污染。支持和鼓励农户、茶企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严格杜绝茶叶生产加工中加入添加剂,防止杂物进入。
——提高茶产业组织化程度。积极稳妥推进茶园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力争流转型茶园、服务带动型茶园占全县60%以上。加快组建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到 2022年,省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全部与生产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全县茶叶植保服务队和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到10家。
三、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茶长制。在林长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茶长制以及企业茶长制。县级茶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茶长由歙茶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比照县茶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各乡镇、村(社区)茶长由原林长兼任。企业茶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分级建立茶长会议制度。县级茶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歙茶产业发展中心、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供销社、妇联、农机推广中心等部门组成,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各级茶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茶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茶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分级建立茶长培训制度。采取专题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方式,每年组织对县、乡镇、村及企业三级茶长实施分级培训,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实现全县茶长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丰富培训内容,重点学习茶园绿色防控、茶园管理、茶叶加工、质量安全检测与监管、主体培育、品牌宣传、市场营销等方面内容,着力推动全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分级设立茶长制办公室。县级茶长制办公室设在歙茶产业发展中心,县级茶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茶长制办公室成员,并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结合实际,设立茶长制办公室。
四、各级茶长主要职责
各级茶长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关系,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推进茶长制工作。
(一)县级茶长主要职责
1.全面推进生态茶园基地建设。为加强对全县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歙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助推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暨茶产业提升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包保责任。加强茶园绿色防控动员与培训宣传,抓好病虫害测报体系建设,建立严密的县、乡、村三级茶园病虫害测报网络。组织做好茶园绿色防控粘虫黄板配送及回收工作,强化茶园投入品管理执法,建立全县茶叶农残常态化检查抽查机制。
2.加快推进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提升。加强歙县滴水香、歙县大方茶等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与提升,协助市做好黄山毛峰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与提升,建立“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的公共品牌管控体系。
3.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继续举办歙县滴水香、歙县大方茶、黄山毛峰等头采节、开园节、文化节活动,扩大在北京、上海、山东、合肥等国内歙茶主销城市系列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国际市场,提升歙茶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4.引导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茶叶精深加工,积极发展茶产业链配套,大力推进茶旅融合,支持发展茶叶电子商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乡镇级茶长具体职责
1.做好茶园绿色防控组织工作。加强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指导,针对当地农技干部、执法人员、村级茶长,组织开展茶园绿色防控技术培训,解读技术路径和操作规程,组织配合做好茶园黄板配送扦插及回收工作。加强茶园病虫害测报,积极配合组建病虫害测报网络,建立茶树测报基点,组织村级茶长设立观察点,对观察员反馈的病虫害信息及时与专家组联系确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控。
2.加强对农资经销店的监管。对销售茶园投入品采取登记备案制,实行可溯源管理,严禁违法违规销售茶园化学农药。同时,在茶园用药节点,组织农技干部和村级茶长走村入户深入茶园,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引导,劝阻制止化学农药进茶园。
3.加强产地鲜叶收购市场管理。组织村级茶长做好“绿色防控茶园卡”审核发放工作,茶农凭卡销售茶叶,督促企业对“绿色防控户”收购实行优质优价,禁止喷施化学农药的茶叶进入市场。
4.加快组建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鼓励支持以村级组织为主体,组建成立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组织,广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中耕机采、冷藏物流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5.加强茶叶加工厂监管与改造。规范生产工艺,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加快当地茶叶加工厂清洁化改造,全面推进茶叶加工厂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化能源。
(三)村级茶长具体职责
1.开展政策宣讲。村级茶长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明确茶园权属边界和绿色防控权利义务,积极开展政策宣讲,确保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政策家喻户晓、全面参与。
2.将茶园绿色防控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群众监督,推进茶业绿色生产化风成俗。组建绿色防控巡逻劝阻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发现违规使用化学农药的茶农加以劝阻,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3.做好茶园黄板分发扦插回收等工作。组织将配送到村的黄板根据茶园面积和茶农需要分发到户,学习应用粘虫黄板操作技术规程,实地指导茶农,及时插放粘虫黄板入茶园。推进实施黄板统一回收,组织茶农将废弃黄板清点数量装袋放置,集中交由配送主体处置。协助配送主体做好黄板费用收取,配合保险公司推进茶叶保险投保工作。
4.督促茶树病虫害信息员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病情、虫情,并主动向上级茶长报告,由上级茶长联系县茶园绿色防控专家组分析病虫害发生形势,在重大病虫害发生前做到及时预警,迅速反应,降低重大病虫害发生可能。同时根据病虫害实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茶农使用生物农药防治。
5.积极稳妥推进茶园流转。组织村民小组摸清行政村内闲置和抛荒茶园底数,并积极主动对接意向流转经营主体,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比例。
6.组织茶农做好茶园日常管理。深入农户,指导茶农做好茶园日常管理,合理修剪与台刈,及时中耕除草、清园和封园,增强茶树抗病虫能力,减少病虫基数。及时、分批、多次采摘,减轻病虫危害,维护和改善茶园生态环境。
(四)企业茶长具体职责
企业茶长主要围绕自有茶园基地,与周边村级茶长共同维护茶园品质,提升茶园园相。一是开展茶园基础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生态茶园,逐步建立智慧茶园、数字茶园。二是全面开展绿色防控,禁止任何化学投入品进入茶园,实施有机、绿色茶园认证。三是协助村级茶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和政府是推行茶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茶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全县茶长制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研究各级茶长制工作进度及茶产业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茶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茶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资金保障。完善各级财政支持茶产业的政策措施,将茶园绿色防控、茶产业提升行动和茶长制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茶产业发展,为我县茶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茶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县对乡镇、乡镇对村茶长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年12月中旬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茶长制情况报县茶长办。(联系人:程高旗;联系电话:6510010)
(五)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茶产业发展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茶长名单,在连片茶园显著位置竖立茶长公示牌,标明茶长职责、森林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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