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政府县长吴旭光解读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就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问:请您介绍一下起草背景?
县长吴旭光:应急广播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应急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我县应急广播建设,确保系统高效运行和安全播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歙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问:请您介绍一下起草依据?
县长吴旭光: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歙办秘〔2020]18号)
问:请您介绍一下起草过程?
县长吴旭光:2021年3月县文旅体局牵头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搜集资料,形成初稿。初稿进行征集意见后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印发
问:请您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县长吴旭光:《制度》共六章三十二条,分别由总则、信息发布安全与内容审查、使用管理、维护管理、奖励和惩罚、附则六部分组成,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问:请您介绍一下工作举措?
县长吴旭光:1、举办乡、村应急广播系统管理使用人员培训班。解读《歙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确保广播信号安全播出。
2、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到应急广播系统专人专管,将《歙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上墙公示。
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本制度所称系统,是指制作、传递应急信息或其他以声音、图像、文字、户外大屏等承载方式传播信息的广播系统,包括信息制作平台、播控平台、传输网络、喇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