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103-0015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3-01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3-01
生效日期: 2021-03-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解读歙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内容概述: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解读歙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性: 有效

【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政府县长吴旭光解读歙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1 15:32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就歙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行解读,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问:请您介绍下制定《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县长吴旭光: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十四五”期间,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国家顶层设计重要内容之一,必须持之以恒“坚持走下去”。2016年,我县出台了《中共歙县县委 歙县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决定》、《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歙县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旅游产业政策,对我县旅游业发展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但从国家和地方新近出台的系列旅游产业政策上看,我县原有旅游产业政策已不适应新时期旅游业发展需求,亟待修编完善。

问:请您介绍下《若干措施》的起草过程?

县长吴旭光:《若干措施》主要由县文旅体局牵头起草,并通过召开征求意见、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采纳意见建议8条。经修改后提交县司法局审定,并于1月18日和19日经县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和中共歙县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问:请您介绍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县长吴旭光:1、着力构建“一城一江”格局。对兴办博物馆、精品民宿、文化创意、光影动漫等文旅休闲业态以及引进的水上慢游、深度睡眠、轻奢休闲等生态文旅产业项目的,给予适当奖补。

2、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对每个景区村庄补助30-50万元;对在我县设立的带动效果明显的学生实践基地及乡村旅游创意和规划、民宿设计等工作机构,每年奖励5-20万元;对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明显的乡村旅游运营商和村集体成立的乡村旅游运营公司,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前三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运营奖补。

3、扶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对引进的光影动漫、线上景区游览、影视旅游、运动打卡、自驾房车等系列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给予适当奖补;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野奢酒店、精品酒店、品牌酒店等,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建成运营后一次性给予投资额2%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以“十大集聚区”为重点,单一主体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整体连片开发6栋以上并形成特色明显、业态丰富、配套完善民宿群的,建成运营后一次性给予投资额3%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对首次纳入规上、限上的旅游法人企业当年奖励5万元;对连续3年营业收入及税收正增长且当年增幅高于10%的,奖励5万元;对年度实际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限上的旅游法人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20万元、30万元、6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0万元;对新评定为中国四星、五星级饭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3星级、4星级、5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5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休闲旅游示范点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对研学基地(营地)、康养(疗休养)基地、房车营地和夜游等新业态项目获省、国家级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6万元。

五、扶植培育夜宿产业。对歙县企业(协会)组织、承接县外单位在我县举办会议给予奖励;对在歙县自主举办各类文化旅游体育展会赛事活动,县外报名参加人数达到200人(含200人)以上并在歙县住宿的,给予主办方按每人每晚25元补助;对在歙县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按照接待研学旅行团或疗休养团的年收客数量给予奖励;对在歙县住宿1晚以上(含1晚),游览2个以上(含2个)县内收费景区,串联1个以上(含1个)歙县乡村旅游体验项目,且单次组织车辆不少于20辆的自驾游机构,年度内接待车次总量给予分段奖励;对同一个城市一次性组织200人(含)以上游客(2个半价计1人)乘坐高铁至歙县北站或三阳站来歙旅游,游览县内2个收费景区,并在县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一次性奖补2万元。

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对新建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的景区景点度假区等机构,投资额达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按照行业标准新建或改造提升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达2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新建的AA级和AAA级旅游厕所,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15万元;对每年纳入旅游厕所数据库中的旅游厕所管理单位进行评选,获评优秀的奖励2万元;对新建的生态旅游停车场,面积达200㎡(含)以上、400㎡(含)以上的,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5万元;每年评选歙县旅游十大形象代表并给予奖励;鼓励旅游企业创建名导、优秀讲解员等工作室,对带动效果明显的每年奖励1万元;对在歙县景区景点工作满一年以上并认定为歙县高级、中级讲解员的分别给予0.6万元/年、0.3万元/年的奖励。

七、强化旅游形象推广。对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歙县旅游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关注度高、体验度强、有独特文旅IP,又能实现旅游产品转化的品牌节庆活动给予适当奖补。

问:请您介绍下《若干措施》支持哪些对象?

县长吴旭光:《措施》支持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开发歙县旅游资源的各类经营主体;二是在歙经营的优秀旅游企业及协会;三是支持歙县旅游发展的市内旅游企业;四是对歙县旅游发展有着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五是参与歙县旅游发展的有关单位。

问:请您介绍下《若干措施》的适用年限?

县长吴旭光:《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