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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歙县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狮石乡 发布时间:2024-03-21 20:28 信息来源:歙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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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山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黄教组人〔2024〕6号)精神,现就做好 202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全县普通中小学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全县幼儿园教师。

3.全县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4.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含独立设置的具有教育教学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评审标准

我县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依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 号)和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黄山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等 4 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教组人〔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支教年限要求调整

随着省、市有关政策的调整,经县委教育工委研究,现就我县职称评审有关支教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将中小学教师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对申报一级教师不做要求。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任教)时间长的优先考虑。

(四)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加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的意见的通知》(皖教师〔2022〕1号)要求,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符合晋升一级教师、累计30年符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

二、评审方式

2023 年我县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个人线上申报时间:10月7日至10月20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单位审核时间:10月7日至10月25日;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时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7日;职称评审时间:11月底前。

三、评审方式程序

(一)线下程序

1.申报人材料准备

(1)线下审核材料准备:申报人参照《职称评审线下审核材料目录》将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基本任期内原始授课计划表、原始备课笔记及教学完成情况,班主任等工作经历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年校内公开课节次,基本任期内校际公开课节次等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一人一袋,可自行装订),线下提交所在单位职评小组进行鉴定(由鉴定单位如实填写相关《审核材料鉴定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上传)。

(2)网上上传材料准备:上述以外需要网上上传的材料,申报人须先收集好并完成校验【文件、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审核,注明“该件为原件复印件”、审核人、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市以上获奖的文件的复印件无须到市以上单位去盖章审核,只需到县教育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核盖章或到档案保管单位复印签字盖章即可】。然后参照《歙县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网上提交材料目录》整理好,线下提交所在单位职评小组进行审核。

同时扫描成pdf文件,并用“姓名+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如:“张三+身份证、“李四+歙县骨干教师材料”等)。在整理某一项业绩条件或教科研条件时,一定要把该项业绩条件或教科研条件扫描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如:采用的是“歙县最美教师”这一项业绩条件,需将“最美教师证书、评选文件和表彰文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件(证书在前,文件在后),不要分成三个文件,扫描件要求页面大小一致、内容清晰,让审核人和评委一目了然。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等原件材料可直接扫描上传。先进班集体获奖证书等没有标注班主任姓名的须在原件上加注:该班班主任的姓名并经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审核

(1)申报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小组(不少于7人),申报单位的职评小组负责核验申报教师的所有原件复印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注明“该件为原件复印件”、审核人、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对其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基本任期内原始授课计划表、原始备课笔记及教学完成情况,班主任等工作经历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情况,基本任期内每年校内公开课节次,基本任期内校际公开课节次等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相关《审核材料鉴定表》。

(2)《审核材料鉴定表》及相关材料须在10月8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不受理。

(3)将申报人申报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出具公示证明。

(4)填写《歙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并报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或出具非在编证明等。

(5)学校初审结束后,须向县教育局报送本单位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小组的文件及推荐工作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教育主管部门

(1)核准《歙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

(2)10月9日-20日开展《审核材料鉴定表》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3)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考评课业务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10月8日前报送《2023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考评课人员名单》。

(二)线上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可通过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同步注册单位并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填报个人信息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业绩库维护,将业绩库材料逐一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职称申报”模块进行职称申报。。

破格的申报人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并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线上申报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育主管部门。

2.单位推荐审核

各申报单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申请,获得单位账号(注意“属地”选择时,选择“歙县”。已有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的单位,可直接在“法人用户”框中登录)。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人员注册审核、业绩库审核、岗位信息设置和职称申报审核,并负责上传《歙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或非在编证明,在系统“管理设置”——“岗位核准信息”——“新增”——“上传附件”中上传)、《审核材料鉴定表》和《单位公示证明》等材料。

3.主管部门逐级审核。

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受理,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逐级提交,逾期后,提交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逐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重新逐级审核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评审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对受理的材料,要提前安排资格审核,确保在规定的审核期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有政策明确规定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定的除外)。各单位务必按照《关于规范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9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推荐小组职责,严格把关,对程序履行不到位的,审查不严格,把关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推荐评审。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审核等工作,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敷衍把关的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报送至人社部门,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且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落实岗位核准工作。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类统筹设岗,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在本单位有空岗且在全县总量控制岗位数内申报,具体岗位数须报人社部门核准;独立设岗单位在本单位有空岗方可申报,申报前也须报人社局部门核准。各单位务必在9月22日前将《歙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核准表》交县教育局,逾期视为无人申报。

歙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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