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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

作者:歙县璜田乡 发布时间:2025-06-10 17:18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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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举报主要方式和途径

线上投诉受理电话:12315;

线下投诉举报地址:歙县徽城镇百花路61号

二、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电、来访、网络等途径反映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其他产品质量等涉嫌违法行为和经济违章违法等。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对符合以上情形的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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