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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2023.11.22)

作者:歙县坑口乡 发布时间:2023-11-22 20:09 信息来源:歙县坑口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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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歙县**肉铺 个体工商户 92341021****UA0G 汪** 歙市监处罚〔2023〕2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85.385kg;
2.处5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239078 2023-11-21 2024-11-21 2026-11-21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0210921427506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0210921427506 1 三年 341021 2023-11-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歙县**猪肉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021****JC8N 邵** 歙市监处罚〔2023〕2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38.30kg;
2.没收违法所得397.30元;
3.处5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39730 2023-11-21 2024-11-21 2026-11-21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0210921427506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10210921427506 1 三年 341021 2023-11-21 公开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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