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卫生健康委开展县直医疗机构生态环保工作督查
4月17日,委党组成员、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余金东带队督查了县医院、县中医院、昌仁医院和渠梁血透中心的医疗废物管理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督查结果表明,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人员健康维护,记录完整,暂存点和转运箱保持清洁,规范消毒和记录。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的人员健康维护不到位,暂存点没有消毒记录,污水检测频次和项目不够等,已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记分管理的处理。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开展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推进我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