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歙县城市公交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 号)、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中心对歙县杭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度服务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2024年度考核评分情况公示如下,如考核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诉或者举报。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止。
(联系人:潘助法,联系电话:6518095)
附件:歙县城市公交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试行)评分表.pdf
歙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