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五保户报销问题
内 容:
来电人反映其大伯是歙县富堨镇中溪村五保户,12月10日其大伯在歙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告知所属浙江无法报销,现来电咨询是否属实。
答 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歙县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黄政办〔2019〕13号)文件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医药费用(不属于常见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比例为35%,个人年度累计报销不超过4000 元(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经电话联系得知,您大伯于2025年12月10日在歙县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因目前大额门诊无法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故需要您大伯在就诊后将:医疗机构就诊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患者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提交至县医保局经办窗口或者就近参保地乡镇卫生院。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于2025年12月12日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解读了医保的相关政策,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拨打歙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559-6513203。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