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渡镇街道居委会独生子女待遇补贴问题
内 容:
来电人反映其母亲是歙县深渡镇街道居委会的村民,已有64岁,是非农业户口,咨询是否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补贴。
答 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深渡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文件)第二章资格确认第四条之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二)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三)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五)年满60周岁。”您的母亲为非农业户口,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我镇工作人员1月21日已与您户联系,告知您户相关政策,您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深渡镇人民政府卫计办,联系人:庄卫国,电话:6811934(区号:0559)。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