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中学保安管理问题
内 容:
来电人是歙县中学高一(7)班学生家长,反映学校领导同意其孩子每天回家吃晚饭,11月29日高一(7)班提前放学,16:30左右其孩子准备在门卫签字回家时被保安制止,保安以未到放学时间为由强制要求其孩子站在一边等待,来电人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核实要求保安进行人性化管理。
答 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歙县中学保安管理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歙县中学取得联系,要求学校认真核实。现经学校对11月29日高一7班的放学时间进行核实:①高一7班11月29日下午未提前放学;②高一年级周五第9节课(16:30-17:10)为劳动课,完成劳动任务或没有劳动任务的孩子,可以在操场体育锻炼、也可以在教室自习;③学校晚餐实行封闭管理,申请回家吃饭的同学需在门卫处签字,无特殊情况离校时间为17:10;若临时请假需提供假条,您孩子当时无病事假条,从学校安全和学生管理出发,所以门卫予以劝阻。④每天17:10都有老师协助门卫对请假外出大门的学生进行引导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学校多提醒学生,因有事需要提前离校的,务必履行请假手续等。同时提醒学校保安做好少数提前离校学生的核验工作,强化引导教育和安全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歙县教育局体卫艺股程和平,电话:0559--651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