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村土地流转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05 11:07 信息来源:歙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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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来电人是歙县溪头镇溪头村菊花养殖户,反映当地的菊花是由政府牵头的济高公司统一收购,来电人利用公司方统一流转土地种植菊花,望有关部门核实告知流转土地的本质是什么。
答 复:

尊敬的来电人,您好!您反映的菊花收购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农村集体土地分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包,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双方按照签订的流转合同履行各自权利义务。并与反映人联系解释。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溪头镇人民政府具体联系。联系人:江平波 联系电话:0559-66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