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相关问题
内 容:
1、流产报销生育险需前往何处办理;2、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 复: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12)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每例补偿生育医疗费600元,享受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需要您提供以下材料送至医保中心窗口手工结算:门诊发票原件、流产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B超单原件一份,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歙县医疗保障局具体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