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防汛抗旱新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3〕24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再次修编了《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网站留言等方式反馈至歙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歙县应急管理局
邮编:245200
联系电话:0559-6521616
电子邮箱:2113396117@qq.com
网站留言:网站下方已开设留言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歙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关于《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主动、科学、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和干旱灾害,为防汛抗旱调度、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依据,使防汛抗旱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序可循,根据最新省市修订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管理局对《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黄山市防汛抗旱预案》《歙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20个部门“三定”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等5个部门“三定”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强化“预防再晚也是早、处置再早也是晚”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二是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根据2024年度防汛抗旱救援处置经验和“6.20”洪涝灾害调查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及防范措施建议,增强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广泛征求意见,预案初稿于2024年2月底形成。3月初,歙县应急管理局已完成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征求。四是认真研究完善,预案起草过程中,对各单位的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逐步修改完善,形成《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保留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增添并修改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条件等。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5-04-10 11:20202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我单位就《 歙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期间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来人等)征集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