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5周年有奖征文启事
今年是《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5周年。为全面宣传徽州古城保护管理利用成效,进一步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保护徽州古城的热情,特举办《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有奖征文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歙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歙县作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 以徽州古城保护、管理、利用为主题,征集反映歙县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依法管理、城墙申遗、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文化旅游、民俗文化、先进典型方面的文学作品。
2. 征文体裁:报告文学、散文。
3. 作品政治导向正确,主题鲜明,文笔优美,富有正能量和教育意义。
4. 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未在纸媒和网媒发表过,不可一稿多投;不得抄袭,投稿者应保证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文责自负。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四、征稿对象
面向全社会,欢迎全国各地的作家、文学爱好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赛。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各500元;
另设鼓励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六、作品评选和使用
1. 征稿结束后,由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2. 评选情况将在相关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作品获奖结果。
3. 举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信息网络传播、展板布置、汇编成册等方式采用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七、投稿方式:
本次征文只收电子文稿,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明“《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颁布施行5周年有奖征文”;文末注明姓名、联系地址、手机号码。
投稿邮箱:409943046@qq.com
联系人 :程女士、江女士 电话: 0559-6511016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举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主办单位:中共歙县县委宣传部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歙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歙县作家协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