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机构职能:承办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核报;城乡医疗补助;承办离休和二乙等级伤残人员医疗费用管理和审核报销;负责对医疗保险定点1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管理以及编制各类基金的预决算和其他相关报表。
负责人姓名:潘美华 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歙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一)待遇结算股。负责医保政策解答;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副厅及以上干部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医保救助、生育保险等各类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含生育)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二)医药管理股,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上传信息审批和日常管理;负责医保药品目录库、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库,医药耗材目录库、医保医师库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审定、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意外伤害的核查工作;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日常巡查、病历评审及年度考评工作;配合投诉、举报、骗保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县内总额控制预算和决算方案制定和实施;负责民生工程等各类信息统计、报送和档案资料收集管理。(三)基金财务股。负责职工医疗(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保基金以及医疗救助资金财务拨付管理、收支报表编报审核、预决算编制和运行分析预警工作;负责市内异地就医、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费用清算拨付工作;负责个人账户业务处理;负责按照基金监管和民生工程要求做好相关收支凭证资料复印整理。
监督电话:0559-6516263
办公地址:歙县徽城镇百花路104-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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