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县政府县长吴旭光解读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就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读,以下简称《办示》,具体内容如下: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的制定背景?
县长吴旭光:为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和《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黄政办〔2020〕17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的起草过程?
县长吴旭光: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草拟了“资金管理办法”初稿,组织局相关业务科室召开讨论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向部门、部分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的总体目标?
县长吴旭光:为深入贯彻落实《歙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聚焦“甲级队、成长队”企业和三大主导产业,更好的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全力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
问:请您介绍下《办法》主要内容?
县长吴旭光:《管理办法》中规定:一、奖补方式: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和择优扶持,主要采取设备补助、认定奖补等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二、支持范围:在本县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及为工业企业服务的单位、相关机构、人员。三、支持条款七大点:1、企业投资奖励2、数字经济发展奖励3、绿色发展奖励4、企业达标奖励5、企业素质提升奖励6、创业创新及平台建设奖励7、服务企业能力提升奖励。四、享受原则:1、只能享受本办法中的一项奖励政策,本办法与我县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2、与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重复、交叉条款,均包含市级政策资金;3、因企业违反生产安全管理、环境保护规定,造成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部分发展专项资金,造成环境保护责任事故、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一票否决”。五、评审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实施公开招标(议标),委托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六、起止时间: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暂定三年。原《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秘〔2016〕25号)、《加强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工业统计考核奖励》(办秘〔2016〕52号)同时废止。
问:请您介绍下工作举措?
县长吴旭光:(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政策研究与落实,指导推动政策落实。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和择优扶持,项目评审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问:请问下一步工作如何打算
县长吴旭光: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加大补助内容和标准,全力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发展。